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2日
厅人教处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并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szjtzgb@163.com。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