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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发布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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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职能简介。

   编制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指导市()拟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完成年度散装水泥发展计划指标;参与指导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开展搅拌站扬尘防治;负责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行业统计;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宣传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承办住房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总结部署工作。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将组织召开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部署2021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目标和任务。

2.开展规划编制。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围绕《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于上半年完成调研工作,下半年完成《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年底前出台《规划》。

3.推动协调发展。针对城市预拌混凝土产能过剩和农村预拌混凝土用量占比低的问题,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规划布点适当向中心镇倾斜,将过剩产能向农村转移,或者在农村适度增加产能。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引导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立农村预拌混凝土供应服务体系;鼓励设备企业研发适合农村运输、装卸和施工的配套设备,努力形成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4.强化绿色生产。加大对行业内企业绿色生产的督促力度,强化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扬尘噪声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实现统计分析、环境监测等数据在线获取、分级共享,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绿色生产监测能力。规范和指导全省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搅拌站的绿色建设、生产管理与评价,加快推进企业收尘、除尘、降噪,污水、废料处理设施的提档升级,组织开展全省绿色环保搅拌站星级评价,进一步完善绿色环保搅拌站评价机制,2021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绿色环保达标率达到80%,大幅降低扬尘噪声污染。

5.促进综合利用。鼓励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利用地域性尾矿和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制备再生骨料、复合掺合料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产品,引导技术成熟企业建立利用固体废弃物制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示范生产线。

6.优化产业结构。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资源要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和地下管廊预制构件生产,多元化延伸产业链,优化提升产能利用水平,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从“规模扩张”到“结构优化”的转变,助力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之间实行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通过市场竞争有效提升行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区域性的、具有较大规模、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先进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打造“四川制造”品牌。

7.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四川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的“禁现”要求,根据各市(州)、县(市、区)的具体情况,逐步完善扩大“禁现”区域划定,进一步拓展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空间。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常态化开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持续巩固全面清理整治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工作成果,严防已关停取缔的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死灰复燃或另起炉灶。各市(州)应保持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新开工项目的巡查率达到100%,配合执法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率达到100%。充分利用住建系统建筑业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对行业内企业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措施和重点监管制度,不断提升信用监管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

8.提升创新能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通过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在废弃物综合利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机械化施工等领域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加强信息化技术与散装水泥的融合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企业生产管理新模式,实现智慧化管理。推动行业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物流的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24.42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调出职工一名,相应的人员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24.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1万元,占6.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32万元,占93.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2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2万元,占79.83%;项目支出25.1万元,占20.1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4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调出职工一名,相应的人员支出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32万元、上年结转8.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3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调出职工一名,相应的人员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82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万元,占5.82%;卫生健康支出6.99万元,占6.01%;城乡社区支出88.27万元,占75.89%;住房保障支出13.47万元占1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8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2021年各类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2021年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6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缴纳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缴纳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1.27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费等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履行职责职能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我省散装水泥产业健康发展,明确2021-2025年期间全省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科学指导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开展和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提高水泥散装率、消化过剩产能,推动全省散装水泥高质量发展。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缴纳2021年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6.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发放中心职工2021年住房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2021年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2021年全省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7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33万元,上升32.66%。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口径变化,将非定额公用计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燃料、保险和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的基本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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