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
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 信息来源:省经济合作局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1-07-19
按照2021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2021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9:00-12:0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25号(四川省经济合作局304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2021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以及职位要求的2年以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鲜章;
(五)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鲜章(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鲜章);
(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八)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因递补人员在《2021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上的联系电话留存有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28—66778383,手机:18780039630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