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全省重点特色产业深度对接协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经济合作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的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门类,对于促进“以产聚才、以才兴产”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赋能融合计划,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全省重点特色产业精准对接、高效协同,更好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构建“嵌入式”协同体系及服务网络。对接全省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构建满足各层次需求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专业性、特色化人力资源服务力量。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基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产业功能平台,以“园中园、园边园”形态,配套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点、工作站、服务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园享受同等政策。依托经济强县、产业强县、人口大县,因地制宜打造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或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在省内探索建立产业人才对接协作机制。推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精准对接、直接进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嵌入式”“耦合式”服务新模式,按规定参与稳岗扩岗、以训稳岗、产业人才专项培训等工作。鼓励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等方式,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焦乡村产业振兴,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四类地区”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延伸拓展业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深度融入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区域性特色劳务品牌。
二、搭建多元化供需对接平台。每年编制全省重点特色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清单”,强化对接指引,促进供需适配。打造多层级、多元化人力资源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全面推行“市场下单、企业抢单、人才接单”对接模式。在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人才网开设重点特色产业服务专区,在“中国创翼”四川选拔赛等赛事中单列重点特色产业细分赛道。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开发适应就业多样化需求的灵活就业平台,搭建区域间、行业间、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
三、强化集聚支撑平台辐射带动效应。依托各地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全链条提升供给效能、丰富应用场景,精准对接各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发区及现代产业园区等,高效开展就业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开发配置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配套重点特色产业人才集聚服务平台、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专业化人力资源外包(派遣)中心(基地),创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按规定给予补贴补助。支持德阳、乐山先行实施重大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业人力资源支持综合试点,高标准创建国家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打通产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全链条。统筹发挥各地区人才比较优势,吸引更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来川投资兴业、深耕发展。
四、统筹产业协同对接专项活动。依托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等,务实举办重点特色产业对接洽谈会。结合“春风行动”“丰硕金秋”“就业服务进校园”“知名高校四川人才活动周”“高校毕业生服务周”等,开设重点特色产业招聘引才专场。动员组织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常态化收集重点特色产业、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人力资源岗位需求,集中推荐优质岗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四川牵头举办的重点特色产业有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重要展会、峰会等活动。各地人社部门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广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与本地重点特色产业双向对接、洽谈、推介、交流等活动,定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园区行、企业行、校园行、乡村行”,让更多用人单位认识、接纳、使用人力资源服务。
五、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市场化用工引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联动等方式,创新发展精准服务、定制服务、体验服务。强化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重要产业发展人才支撑保障,积极打造人才聚集节点,形成人才与企业双循环互相驱动的良好生态。鼓励各级各类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借力猎头机构靶向精准引进中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聚焦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信息对接和供需匹配,深度参与“贡嘎培优”计划,为制造业企业设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流程和模式,提供精准人力资源服务。鼓励餐饮、酒店、快递、家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开展招聘、培训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优化,按规定享受补贴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联合实施重点特色产业技能人才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交流。高标准建设成都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打造重点特色产业国际化引才基地,强化与省内数字、文化、中医药、知识产权、语言等其他国家级服务出口基地的整体配套联动。布局建设若干省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加大留学生和海外博士回引力度,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深化与四川“走出去”重点企业对接合作,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持续深化成渝地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协同、联动配套,探索完善跨省域人力资源与重点特色产业对接配置机制。全面深化与东部沿海、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领域开放协作,进一步深化与省外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的合作交流,统筹加大各类产业人才“引进来”力度。
七、更好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工作落地落实。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组织计划、统筹调度、对接指引、规范监管等工作,积极争取本地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有关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口宣传推介,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调动主管产业内重点企业接受、购买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的内生动力。
八、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展示。支持各地区统筹利用产业发展、人才专项、就业创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等现有资金渠道,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及深化产业对接协同等有关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开展产业对接协同工作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优先支持参评“中国人力资源服务100强”“四川服务业100强”等。对委托猎头机构引进人才已是或3年内纳入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个人及团队,由人才引入地对猎头机构给予一定奖励,企业委托引才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深化产业对接协同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门的信贷、保险、基金、债券、风险投资等产品和服务。
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遴选典型案例,力争形成一批首创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反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有关工作总结和成效,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 川 省 商 务 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3年5月9日
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全省重点特色产业深度对接协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经济合作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的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门类,对于促进“以产聚才、以才兴产”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赋能融合计划,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全省重点特色产业精准对接、高效协同,更好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构建“嵌入式”协同体系及服务网络。对接全省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构建满足各层次需求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专业性、特色化人力资源服务力量。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基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产业功能平台,以“园中园、园边园”形态,配套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点、工作站、服务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园享受同等政策。依托经济强县、产业强县、人口大县,因地制宜打造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或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在省内探索建立产业人才对接协作机制。推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精准对接、直接进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嵌入式”“耦合式”服务新模式,按规定参与稳岗扩岗、以训稳岗、产业人才专项培训等工作。鼓励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等方式,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焦乡村产业振兴,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四类地区”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延伸拓展业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深度融入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区域性特色劳务品牌。
二、搭建多元化供需对接平台。每年编制全省重点特色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清单”,强化对接指引,促进供需适配。打造多层级、多元化人力资源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全面推行“市场下单、企业抢单、人才接单”对接模式。在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人才网开设重点特色产业服务专区,在“中国创翼”四川选拔赛等赛事中单列重点特色产业细分赛道。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开发适应就业多样化需求的灵活就业平台,搭建区域间、行业间、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
三、强化集聚支撑平台辐射带动效应。依托各地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全链条提升供给效能、丰富应用场景,精准对接各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发区及现代产业园区等,高效开展就业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开发配置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配套重点特色产业人才集聚服务平台、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专业化人力资源外包(派遣)中心(基地),创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按规定给予补贴补助。支持德阳、乐山先行实施重大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业人力资源支持综合试点,高标准创建国家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打通产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全链条。统筹发挥各地区人才比较优势,吸引更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来川投资兴业、深耕发展。
四、统筹产业协同对接专项活动。依托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等,务实举办重点特色产业对接洽谈会。结合“春风行动”“丰硕金秋”“就业服务进校园”“知名高校四川人才活动周”“高校毕业生服务周”等,开设重点特色产业招聘引才专场。动员组织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常态化收集重点特色产业、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人力资源岗位需求,集中推荐优质岗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四川牵头举办的重点特色产业有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重要展会、峰会等活动。各地人社部门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广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与本地重点特色产业双向对接、洽谈、推介、交流等活动,定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园区行、企业行、校园行、乡村行”,让更多用人单位认识、接纳、使用人力资源服务。
五、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市场化用工引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联动等方式,创新发展精准服务、定制服务、体验服务。强化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重要产业发展人才支撑保障,积极打造人才聚集节点,形成人才与企业双循环互相驱动的良好生态。鼓励各级各类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借力猎头机构靶向精准引进中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聚焦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信息对接和供需匹配,深度参与“贡嘎培优”计划,为制造业企业设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流程和模式,提供精准人力资源服务。鼓励餐饮、酒店、快递、家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开展招聘、培训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优化,按规定享受补贴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联合实施重点特色产业技能人才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交流。高标准建设成都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打造重点特色产业国际化引才基地,强化与省内数字、文化、中医药、知识产权、语言等其他国家级服务出口基地的整体配套联动。布局建设若干省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加大留学生和海外博士回引力度,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深化与四川“走出去”重点企业对接合作,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持续深化成渝地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协同、联动配套,探索完善跨省域人力资源与重点特色产业对接配置机制。全面深化与东部沿海、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领域开放协作,进一步深化与省外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的合作交流,统筹加大各类产业人才“引进来”力度。
七、更好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工作落地落实。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组织计划、统筹调度、对接指引、规范监管等工作,积极争取本地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有关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口宣传推介,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调动主管产业内重点企业接受、购买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的内生动力。
八、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展示。支持各地区统筹利用产业发展、人才专项、就业创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等现有资金渠道,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及深化产业对接协同等有关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开展产业对接协同工作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优先支持参评“中国人力资源服务100强”“四川服务业100强”等。对委托猎头机构引进人才已是或3年内纳入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个人及团队,由人才引入地对猎头机构给予一定奖励,企业委托引才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深化产业对接协同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门的信贷、保险、基金、债券、风险投资等产品和服务。
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遴选典型案例,力争形成一批首创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反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有关工作总结和成效,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 川 省 商 务 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