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简称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的投诉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认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提出投诉申请或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具体处理投诉事项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在申办、筹建、终止或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提起投诉处理的申请。

(二)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商事纠纷的,双方自愿要求由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予以协调解决的,也可向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提出请求。

(三)建议省政府、市(州)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

四)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省政府认为可以由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处理的。

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厅,是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外来企业投诉事项的受理、协调、处理工作。

二、联系方式

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按照《投诉处理规定》的要求,通过现场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申请等方式进行投诉。

投诉咨询电话:028-86762100、86764787

传真:028-86622243、86764787

投诉联系邮箱:1815433833@qq.com

纸件投诉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邮编6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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