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MB1907587/2024-0000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 成文日期:2024-07-10
- 发布日期:2024-07-15
- 文 号:川人社办发〔2024〕4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以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助推四川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行政部门、科技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合作主管部门:
现将《以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助推四川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4年7月10日
以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助推四川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聚人才、促创新、强产业”的重要作用,助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现就以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助推四川新质生产力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前沿科技攻坚突破协同引才。依托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人才市场,面向成渝(兴隆湖)综合性科学中心、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等高能级平台提供“嵌入式”、“耦合式”服务保障,收集发布“百万高薪”岗位全球引才,寻访推荐海内外顶尖人才。分类实施人工智能、先进装备、生物制造等重大科技专项引才聚才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团队、项目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大院大所“聚源兴川”行动和有关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引才聚才常态化接洽机制,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才服务等项目,为用人企业申报人才计划提供咨询服务。鼓励科技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采购猎头服务,委托引才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大猎头引才的奖励激励力度,鼓励用人企业设立“伯乐奖”。
二、强化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人力资源支撑。围绕加快构建富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深化人力资源服务赋能产业专项行动,加强应用场景建设,引导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全方位做好产业工人、产业人才的开发利用和流动配置,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就业见习等补贴补助,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在有条件、有需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片区及产业园区配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协同共享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新质生产力领域重点企业、项目纳入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常态化举办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专场招聘、大型人才交流等活动,完善专员服务机制和“政策直通车”制度,推广涉企就业政策“直补快办”模式。完善招商引企与招聘引才并举制度,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进千企、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牵头实施“企校合作”、“产训融合”,为中小微用人单位订单、定向、定岗式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领建国家级、省级零工市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育“川字号”劳务品牌,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支持泸州结合建设“西部工匠城”,打造建工、化工、酒类人才新高地。
三、全链条推进人才服务提质增效。突出创新驱动和数字化赋能,构建集人才寻访招引、培育研修、测评咨询、代理服务等于一体的产业全链条,延展升级人才项目投资、人才成果转化等新业态、新产品。打造数字化人才服务集群,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业务数据化、运营智能化,探索建立新质生产力领域“高端人才智库”,开展人才供需监测分析和预测,推广“云上工程师”、“周末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模式,每年推介10个省级人力资源数字化转型赋能典型案例与示范场景。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参与技术合同登记。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和创新研究平台,做大做强川渝人力资源研究院等,按规定给予项目支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大众创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转移、转化、应用和保护等工作,对获评中国专利奖及省级专利实施与产业化评审项目的主体给予激励。
四、扩大对外人才高水平开放交流。做强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适时推动成都市金牛区和绵阳市、宜宾市等符合条件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纳入省级服务贸易特色基地培育库。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拓展海外业务,与“走出去”重点企业等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伴随式”构建海外人力资源保障供给网点。鼓励人才服务企业与华人华侨组织、欧美同学会、海外校友会等创新协作引才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为海外引才规模大、频次高的猎头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快速审批和服务保障,为外籍人员来川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探索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人才市场和人才服务企业等打造“北上广深人才中转站”,跨地区设立“人才飞地”、“人才驿站”。
五、培育壮大人才服务市场主体。组织泸州、宜宾、绵阳、凉山等市(州)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收入规模“百亿攻坚三年行动”。加快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对新获批建成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贴。依托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和工业大县、旅游名县、人口大县新建一批专业化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和劳务外包(派遣)枢纽。分级开展已建产业集聚平台考核评估,加强结果分析运用,建立“晋级”“退出”机制。靶向招引一批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总部企业、龙头企业,按规定享受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本土骨干企业、领军企业,按规定享受“转企升规”激励政策,支持优先参评四川省服务业知名企业和领军人物。支持国有企业及先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信息网络企业等注册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支持各级人才和人力资源集团发展。依托成都、泸州、绵阳、宜宾等地打造省域猎头服务“中心”“枢纽”,高标准建设“西部猎头谷”。对猎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范围。对引才贡献突出的猎企高管和猎头顾问,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行业领军人才选树等方面予以优先。
六、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供给适配效率。全面深化成德眉资、川南、川东北和攀西大小凉山、川西民族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五区协同”,跨地域推动专业化供给力量向新质生产力发展承载地区转移集聚,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全省组网、异地服务,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人力资源协同融合,搭建多层级、多元化对接交易平台,突出数据安全管理和集成共享,推广“市场下单、企业抢单、人才接单”线上适配模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科技等部门加强衔接互通,编制发布新质生产力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供需清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新质生产力领域人力资源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服务产品、业态、技术和模式,促进供给与消费“双升级”。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通过吸纳入会、定期互访等方式,借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做好行业引才育才工作。
七、增强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能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基础支撑体系及设施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化流动配置及供求、价格、竞争机制,充分保护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的基本权利,充分体现人才创新创造创业价值。加强新质生产力领域人才流动配置宏观调控,因地制宜、因产制宜编制发布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法治化、诚信化、标准化水平,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完善“红黑名单”监管机制。探索守信激励措施,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完善内控制度、承担社会责任,重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参与有关质量认证,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奖的,按规定给予补助。
八、完善统筹协调和支持保障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工作中同步谋划人力资源服务的协同匹配,作为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衔接、平台对接、项目配套等。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和政策资源,加大支持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分级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上门摸实情、送政策、解难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立健全猎企招商、引才奖补政策支持体系。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大胆探索创新,加强政策配套和方案细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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