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财务处
- 发布时间:2020-06-2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经济合作局职能简介
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统筹指导全省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全省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推动全省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推动全省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受省政府委托,负责管理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不含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负责其他省(区、市)驻川办事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搭建开放平台,精心办好重大活动。推动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办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招商发展大会系列活动,力争签约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办好开放发展大会和服务业发展大会系列配套活动,策划举办世界500强投资四川圆桌会、2020年四川省服务业“4+6”产业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和2020年四川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论坛“4+6”产业项目签约活动。同时,针对性举办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2.鲜明主攻方向,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围绕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打造具有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的目标,聚焦“5+1”现代工业体系和“4+6”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着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大力实施产业集群配套型和关联企业集聚型招商,形成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3.突出工作主线,推动招商引资区域合作博览会展深度融合发展。用好博览会展功能提升招商实效,将招商和会展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新冠疫情影响创新策划线上线下招商推介和项目对接活动,以进博会等政府性展会为纽带,针对性拜访重点企业,进一步深化互利合作。用好区域合作机制拓展招商空间,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加强与重庆市相关部门和县(区)的协作对接,探索开展联合宣传、联动招商;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部三大城市群的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与欧美日韩新、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
4.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提质增效的“组合拳”。完善统筹推进机制,推动构建省级统筹、部门服务、地方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园区招商机制,积极参与园区“亩均论英雄”评价,探索开展“精准招商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完善外资工作机制,加强外资统计和通报制度,强化对各地外商直接投资到位资金额的考核,提升外资利用水平,力争实现稳量提质升位。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决遏制“虚假招商”“数字招商”“攀比招商”“虚报浮夸”现象。完善跟踪服务机制,持续务实开展“进千企”活动,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全省经合系统开展以“建立项目承包制配备项目承包员”为主题的服务升级行动,为重大招商项目提供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优质服务,变“企业跑路”为“政府跑腿”,助推营商环境改善提升。
5.强化根本保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强起来。牵住责任制“牛鼻子”,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书,做到明责、履责、尽责。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全面开展“四好领导班子”“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把支部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扭住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和警示教育,坚决防止以招商引资为名搞利益输送,做到与客商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好精准脱贫总决战,牵头做好美姑县、协助做好金阳县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推05
进“以购代捐”和“购买或组织销售扶贫产品”活动,巩固脱贫成果,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确保顺利通过“国检”“省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建立青年骨干成长机制,制定干部担当担责正向激励办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经济合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经济合作局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广州、重庆、沈阳、厦门办事处,四川省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1.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9.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54.87万元、教育支出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2万元。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9901.24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收支预算较上年调增。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收入预算9901.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9.67万元,占3.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1.57万元,占96.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支出预算990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6.66万元,占70.26%;项目支出2944.58万元,占29.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09.2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6.29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收支预算较上年调增。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1.5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2.87万元、教育支出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31.5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58.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收支预算较上年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85.2万元,占83.78%;教育支出77.5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78万元,占5.92%、卫生健康支出337.89万元,占3.54%;住房保障支出567.2万元,占5.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510.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及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72.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0年预算数为1738.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中心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完成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劳务服务、交流合作等工作任务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34.88万元,主要用于:局中心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及公用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43万元,主要用于:局中心设备购置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中心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培训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3.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9.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中心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52万元,主要用于:局中心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7万元,主要用于:局中心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6.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75.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中心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192.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中心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1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8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10万元,公务接待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55%。主要原因是压缩部分出国团组。
2020年出国(境)经费计划用于赴德国、捷克、瑞士团组,赴法国、芬兰、挪威团组,赴古巴、巴西、阿根廷团组,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团组,赴日本、韩国、新加坡团组,赴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团组,赴英国、爱尔兰、奥地利团组,赴香港、澳门、台湾团组等。出访团组将围绕我省“5+1”现代工业和“4+6”现代服务业相关领域,通过小分队拜访、组织投资推介、搭建平台活动、参加分行业座谈、展览、论坛和峰会等方式,拓展投资促进渠道和路径,加强我省境外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和重大博览会推广力度,积极促进一批重大项目落户四川。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7.08%。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商务接待活动。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接待国内外知名企业负责人来访,以及日常政务服务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1.3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7辆,其中:轿车16辆,旅行车(含商务车)8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用于2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投资促进活动、走访企业、劳务维权、基层调研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经济合作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经济合作局下属四川省经济合作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广州、重庆、沈阳、厦门办事处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19.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566.11万元,下降20.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经济合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32.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等重大和专题投资促进活动中的会议服务支出,购置办公设施设备以及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省经济合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省经济合作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休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