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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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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72年,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正厅级行政机构,原名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1980年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更名为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更名为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设有办公室、财务处、省直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房改办公室、车辆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管理处〕、人事处(审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11个处室。局直属单位16个:机关服务中心、省第四人民医院、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省级机关房屋统建服务中心、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省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省级机关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二所(省级机关金牛西苑管理中心)、职工技术培训中心、服务保障中心和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红星幼儿园、西马棚幼儿园、玉泉幼儿园、东府幼儿园、东通顺幼儿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机关事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7.在省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直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省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审计工作,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8.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9.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0.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1.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承担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指导、检查、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

13.承担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工作。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安排部署,坚定信心、砥砺前行,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持续推动全省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一)聚焦制度创新,开展机关事务“制度建设年”活动。把2020年作为全省系统机关事务“制度建设年”,扎实推动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统筹省局与基层创新之间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加强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以更加完善的制度建设,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同时,进一步深化巩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成果,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前课题研究和统筹编制工作。

(二)聚焦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及“两化融合”。以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验收为新起点,进一步强化标准化意识,加大标准化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健全完善履职标准体系,强化“两化融合”理论研究及其成果转化;加快机关事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公共机构节能等信息化系统应用,促进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聚焦过“紧日子”,持续加强节约型和廉洁型机关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聚焦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等领域,着力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实现集约节约保障;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业务精、作风优的机关事务工作队伍,把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推向深入。

(四)聚焦集中统一管理,扎实抓好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国有资产工作。推进国有资产管理1+4”系列制度建设,选取试点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持续推进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变现,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运行。二是抓好办公用房工作。做好办公用房年度维修预算计划安排,编制《20212023年度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修订《四川省省直机关维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强化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协议制使用。三是抓好公务用车工作。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2020年度采购、配备更新、大修,以及在蓉省级单位20212023年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评估、拍卖、机动车报废解体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等工作,全力打造好用、管用、实用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四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力做好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和验收,推动全省公共机构全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与电力、天然气和自来水公司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共享路径,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规范》编制并争取6月底前发布。五是抓好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根据中央要求及全省实际情况,启动《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持续做好省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年度情况统计。六是抓好干部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省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和保障,加快推进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租赁)住房建设,认真开展职工住房补贴等网上审核、数据库建设、新老系统融合工作。七是抓好其他服务保障工作。推进省级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达100%,建成永兴巷办公区综合智能化信息平台,优化浣花、百卉、金牛西苑、童子街居住区服务保障品质,建强省四医院“一院两区多点支撑”发展格局,提升6所婴幼儿园品牌美誉度,打造统建服务品牌。八是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工作,重点加强对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州)督促指导。持续做好联系点扶贫工作,发挥优势资源抓好幼教扶贫和医疗扶贫。九是抓好理论研究工作。推动四川大学机关事务研究中心完成重点课题45个、省社科基金发布课题34个、全省系统年度调研课题50个以上,高质量完成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委托“机关事务精细化管理”课题等研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包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机关服务中心、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省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二所(省级机关金牛西苑管理中心)、服务保障中心和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红星幼儿园、西马棚幼儿园、玉泉幼儿园、东府幼儿园、东通顺幼儿园。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85,119.16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773.1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使得上年结转增加,同时新增了基建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85,119.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328.58万元,占29.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14.08万元,占66.75%;事业收入1,832.73万元,占2.15%;其他收入1,143.77万元,占1.34%。(二)支出预算情况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85,11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8.64万元,占13.53%;项目支出73,600.52万元,占86.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397.13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296.9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使得上年结转增加,同时新增了基建项目。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14.08万元、上年结转24,583.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16.06万元、教育支出5,583.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14.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024.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基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02.39万元,占84.84%;教育支出4,186.27万元,占7.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40万元,占5.59%;卫生健康支出521.08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730.94万元,占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1.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74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机关事务理论研究、节约型机关工作推进、垃圾分类系统维护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51.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津贴补贴、日常公用开支及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各类专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29.2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津贴补贴、日常

公用开支,以及保障该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责的各类专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169.0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维服务费、资产处置服务平台工作经费、国有房屋专项工作经费以及基建项目等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4,181.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属婴幼儿园支出、大型活动、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离退休费、学前教育等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6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的干部培训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9.5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离休费及其他管理经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123.0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离退休老干部专项管理服务的各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29.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9.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等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58.3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0.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03.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227.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7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3.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430.18万元、津贴补贴781.15万元、奖金49.36万元、绩效工资1,248.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9.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9.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0.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27万元、住房公积金503.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16万元、离休费192.78万元、生活补助1.50万元、奖励金0.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8万元。公用经费2,027.01万元,包括:办公费79.29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3.55万元、电费25.30万元、邮电费50.20万元、物业管理费909.29万元、差旅费90.24万元、因公出国()费用15.00万元、维修()197.80万元、会议费21万元、培训费42.62万元、公务接待费11.79万元、劳务费8.00万元、委托业务费6.20万元、工会经费148.28万元、福利费71.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69万元。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公务接待费1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88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5%2019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随后,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按程序报批后追加下达我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本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交流学习国外在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后勤服务和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6.43%。主要原因是我局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压缩了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省际对口业务部门的工作调研等。(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11.25%(不含公车购置费)。主要原因一是省级机关干休二所增加两处集中居住区服务管理,工作范围扩大、任务明显增加;二是经批准增编增配2台公务用车,相应增加运行维护费用。下一步,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局系统现有公务用车 31 辆,其中:轿车 23 辆,越野车4 辆,其他小型载客汽车 3 辆,大中型载客汽车 1 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8万元,用于3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直部门及市州办公用房、节能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省级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调研、督查等工作开展。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二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9.60万元(包含定额公用经费418.70万元和非定额公用经费1060.90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19年同口径增加28.70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较2019年年初预算时上述两家单位在职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30.6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省级机关统一采购、更新配备车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的各类办公设备采购、各类工程采购和购买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教育支出

1.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补、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表1-1.部门收入总表表1-2.部门支出总表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6.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7.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1-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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