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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72年,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正厅级行政机构,原名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1980年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更名为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更名为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设有办公室、财务处、省直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房改办公室、车辆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管理处〕、人事处(审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11个处室。局直属单位16个:机关服务中心、省第四人民医院、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省级机关房屋统建服务中心、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省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省级机关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二所(省级机关金牛西苑管理中心)、职工技术培训中心、服务保障中心和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红星幼儿园、西马棚幼儿园、玉泉幼儿园、东府幼儿园、东通顺幼儿园。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机关事务工作。
3.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4.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5.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中央驻蓉机构小汽车编制的管理和市(州)领导机关小汽车编制的核批。
8.在省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直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省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审计工作,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9.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10.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1.承担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指导、检查、监督实施。
12.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3.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奋斗目标,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高质量管理服务保障理念,以“四个推进”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深入推进全省机关事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全省系统2018年“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指导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围绕工作实际,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贯彻关于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节电、节水和办公用品节支行动;倡导绿色出行,降低公务用车耗费;降低运行经费保障,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从严控制会议和培训支出。
——着力推进法治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机关事务建设。指导全省系统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和督查评估,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职;统筹推进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制订一批专项特色标准和地方标准,完成全国标准化试点,打造四川“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品牌;着力打造“智慧机关事务”,全面整合机关事务业务系统,推动协同保障服务管理。
——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改革创新。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工作,着力推进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干部住房等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四川大学机关事务理论研究中心建设,从更高层次、更宽视野、更新角度开展机关事务理论研究,为指导和引领机关事务现代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持续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
抓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1.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建立国有资产调配处置服务机制,推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二是积极探索创建“公物仓”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推进机关国有资产共享、公用和集约化管理。三是推动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加强调研,摸清底数,推动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四是依法依规开展省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涉改部门资产划转等重点任务有效完成。
2.办公用房方面。一是抓好《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完善办公用房管理配套制度建设。二是继续加强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配、租赁和日常使用管理,优化省级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清理不符合入驻办公用房的单位,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进行统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租赁。三是启动省直机关办公楼测绘和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四川省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四是做好年度办公用房维修立项审批、项目监管等工作,强化办公用房规范管理。
3.公务用车方面。一是抓好《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会同财政厅制定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更新资金管理办法、研究调整省直机关驾驶员行车补助标准,修订省直机关车辆应急保障预案、公务出行保障办法,探索县乡村公务出行保障方法。二是继续做好涉改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和车辆调配工作,积极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和有序履职。三是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2019年基本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四是充分发挥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作用,确保公务用车使用更加规范、节约、高效。五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监督考核机制,并适时组织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检查。六是做好2019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更新和大修工作。
4.国内公务接待方面。一是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检查、监督实施,强化规范管理。二是依托“全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国内公务接待规范性。三是开展省政府部门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强化机关运行成本费用管理。
5.公共机构节能方面。一是抓好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能效领跑者遴选、国家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推动市、县两级开展示范单位创建。二是探索能耗定额管理模式,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探索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出台公共机构节电规范、节水规范地方标准。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督促省直部门(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市(州)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筹建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持续推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等工作。
6.优化服务方面。一是继续主动对接服务需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建立年度服务需求工作台账,推动服务需求事项尽快解决。二是做好干部职工住房服务,继续推进省级干部和交流干部住房归口统筹管理,开展公务员住房保障调研工作,积极探索职工住房保障新方法、新模式。三是深入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范围,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四是持续推进扶贫产品定向采购和医疗扶贫、幼教扶贫工作,继续抓好南充市高坪区斑竹乡四河头村、倒马坎村和甘孜州炉霍县精准扶贫。五是积极做好老干部、永兴巷集中办公区、医疗、幼教、统建服务、汽车维修、职工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7.自身建设方面。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围绕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抓好“五好党支部”创建、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党员爱心互助基金等工作。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从严管理干部;开展“两奖一星”评选,建立完善考核激励评价机制;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新时代机关事务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水平。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局内部作风巡察及意见反馈整改;全面推开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完善局属单位内部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继续举办机关事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持续加强对财政资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情况监督管理,重点瞄准扶贫项目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选派驻村干部发挥作用情况、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查处情况,层层传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强化机关事务文化建设,弘扬行业特色文化,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文化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机关服务中心、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省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二所(省级机关金牛西苑管理中心)、服务保障中心和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红星幼儿园、西马棚幼儿园、玉泉幼儿园、东府幼儿园、东通顺幼儿园。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59345.9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718.5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使得上年结转增加,同时新增了基建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59345.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932.12万元,占15.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89.83万元,占78.84%;事业收入1775.13万元,占2.99%;其他收入1848.89万元,占3.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593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0.74万元,占18.89%;项目支出48135.23万元,占81.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100.1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763.0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使得上年结转增加,同时新增了基建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89.8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10.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36.69万元、教育支出4415.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5.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5.8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789.8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7003.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基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43.80万元,占82.16%;教育支出4346.54万元,占9.29%;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5.21万元,占6.42%;卫生健康支出448.48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535.80万元,占1.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470.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749.41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机关事务理论研究、网络安全及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和整合共享经费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2019年预算数为246.9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津贴补贴、日常公用开支及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各类专项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586.1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津贴补贴、日常公用开支,以及保障该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责的各类专项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5,390.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升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国有资产综合业务、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节能改造示范工程以及新增了基建项目等支出。
6.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4,343.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属婴幼儿园支出、大型活动、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离退休费、学前教育等支出。
7.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的干部培训支出。
8. 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研究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1,887.2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离退休老干部专项管理服务的各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205.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其他管理经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700.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9.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等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100.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309.9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37.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443.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19年预算数为92.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5.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1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17.99万元、津贴补贴580.16万元、奖金41.09万元、绩效工资136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0.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9.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0.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81万元、住房公积金443.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55万元、离休费205.72万元、奖励金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7万元。
公用经费165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78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4.05万元、电费26.40万元、邮电费46.00万元、物业管理费455.73万元、差旅费142.46万元、维修(护)费208.95万元、会议费58.34万元、培训费98.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25.40万元、工会经费124.78万元、福利费7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6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压缩了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对口业务部门及下级单位的工作调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9辆,其中:轿车22辆,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3万元,用于2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直办公用房、节能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省级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调研、督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二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02万元,增长4.01%,增长原因:主要是局机关在职人员因军转干、调入等原因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67.56万元,主要用于为省级机关统一采购、更新配备车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的各类办公设备采购、各类工程采购和购买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教育支出
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补、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