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立功创模等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系统离退休人员、辅警和工人工作; (五)负责全系统警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