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是经四川省委编办批准成立,由财政全额拨款补助的四川省国资委二级独立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国资委机关车辆、通讯、文印、消防、安全、环卫、房屋物业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国资委有关会务和接待工作;承办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和机关交给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及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机关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委党委中心工作,以“保运转、提效率、谋发展”为主线,始终坚持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保障水平、筑牢安全底线,重点谋划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根据委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服务中心支部党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持续坚持以跟踪问效的思路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管理规范、作风优良、运行高效的“政治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服务保障力量,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针对疫情防控实际,适时调整委机关疫情防控的思路和举措,组织协调好委机关干部职工疫苗接种工作,优化“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及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和重点人员监测保障工作。有效处置突发规模性疫情事件。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事务保障各项制度,强化工作落实落细,增强责任感,力争做到工作有标准、管理有依据、考核有尺度,避免出现管理服务工作的盲目性。五是抓好2023年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探索物业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均等化。六是进一步优化食堂管理保障模式,强化食品安全和全流程监督,拟在食堂“规范管理、热情服务、体现特色”上下功夫,积极推动厉行节约禁止餐饮浪费工作开展,确保“光盘行动”打卡常态落实,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满意度。七是持续抓好委机关办公秩序和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28.8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7.73万元,主要是工资结构性变化以及新进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28.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8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2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2万元,占68.98%,用于保障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包括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33万元,占31.02%,用于保障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需要,其为单位运转项目(劳务费)13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8.8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7.73万元,主要是工资结构性变化以及新进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5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8.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7.93万元,主要是工资结构性变化以及新进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万元,占6.32%、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占4.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50.27万元,占81.68%、住房保障支出33.35万元,占7.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在职职工2023年度退休职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6.92万元,主要用于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在职职工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82万元,主要用于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在职职工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46.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职工薪酬和专项业务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7万元,主要用于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在职职工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奖励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公用经费4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根据往年开支情况,2023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未列支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未有车辆增减变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保险、燃油消耗、维修保养、清洗停放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国资监管及相关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95万元,增长70.4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编制实行新的项目支出分类,将工会经费3.58万元、福利费5.37万元,共8.95万元调整分类至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022年编列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二是因单列职工体检、食堂经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增加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428.8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49.98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78.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属国有企业630人员、离退休特困职工生活补助及保障省国资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委机关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指保障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省国资委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