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国资委基本职责为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市(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2017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省国资系统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运行持续向好,质量效益逐步改善。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国资系统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学习贯彻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自加压力,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包括中央在川企业在内的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首次突破8万亿元大关,达到8.03万亿(居全国第六位),同比增长15.6%;所有者权益2.84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营业收入1.46万亿元,同比增长11.8%;实现利润总额640亿元,同比增长4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00亿元;上缴税费940亿元。其中,省属企业资产总额9950.6亿元、所有者权益3468.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677.3亿元、利润总额7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22.1%、13.8%、10.5%,全面完成了“3个10%”增长目标。长虹、东方电气、省交投等7户国有企业进入中国企业500强。 2、国企改革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2017年列入省委改革台账的24项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四川发展、川航、华西和长虹4户企业改革案例入选全国《地方企业改革100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4户企业建成“外大于内”的规范董事会。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出台改革和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等5个文件,构建“1+25”改革政策体系。21个市州相继出台了一批改革文件。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三年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企业劳动合同覆盖率100%,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基本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省属各层级企业混改面达51%。资产证券化取得新进展,川化股份成功恢复A股上市,全省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24家,总市值突破5100亿元。 3、切实加强国企党建,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精神,有力保障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党建责任,迅速掀起国资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全面完成省属国企及下属公司章程、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修订,明确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企业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配齐配强省属国企专职副书记。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出台《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人才强企指导意见》等文件,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举办赴美、德及清华、北大等5个培训班,培训企业中高管300余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与省纪委联合召开全省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现场推进会,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和案件查办,按照“四个一批”要求,严查违法违纪行为。 4、充分发挥优势,国资国企精准扶贫成效显著。新增23户国有企业帮扶深度贫困县,国企帮扶深度贫困县实现全覆盖。国有企业在“四大片区”投资建设能源、交通、旅游、医疗等项目56个、总投资1.2万亿元, “国企入凉”产业扶贫项目进展顺利。同时,在6·24茂县山体滑坡和8·8九寨沟地震抢险救灾中,国有企业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奔赴现场紧急抢险救援,全力保障电力、通信、交通畅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5、突出职能转变强化依法监管,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全覆盖。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强化审计监督,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审计委托业务支出1784.77万元,进一步按照法律法规和国资委相关规定完成省属国有企业2016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经营业绩考核清算、工资清算、国有资本收益等审核,找出企业财务决算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将审计报告作为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批复、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清算、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的直接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对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通过审计,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了国家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投资运营、“三重一大”决策、财务收支管理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代转企业科学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及时准确完成划拨,项目资金绩效考评良好。截止2017年底,“川产名特优产品产销一体化电商平台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成功申报并完成电子商务核心交易系统、web端用户交易、用户后台、商家后台管理系统的架构设计、开发、测试,同时“放心食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市场调研和实验室规划与设计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国资委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省国资委本年收入合计1165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51.77万元,占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71万元,占0.02%。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246.97万元,增长11.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科学应用技术研发资金,主要用于川产名特优产品产销一体化电商平台关键技术、放心食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四川航空物流云平台建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51.7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44.8万元,增长11.9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1%;教育支出70.87万元,占0.61%;科学技术支出1020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0.53万元,占25.49%;医疗卫生支出185.41万元,占1.5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68.43万元,占60.67%;住房保障支出335.53万元,占2.88%。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费(项): 支出决算为70.87万元,完成预算7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时间较晚,部分培训计划转入2018年实施。 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支出决算为1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255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6.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疗(项):支出决算为2459.38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的原因是人员调动,造成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过大。 14.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959.14万元,完成预算89%,因调整预算时间较晚,部分项目只能安排次年执行。 15.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7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资产监管(项):支出决算为4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3.09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的原因是人员调动,当年实际发生数小于上年预测。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44万元,完成预算7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支出减少,2018年预算已大幅降低接待费预算编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8.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3人次,其中:自组团5个,10人次,参加外单位团组2个,2人次,参加中央团组1个,1人次。开支主要内容包括: 省国资委代表团赴香港促进我省旅游集团与中国旅游集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招商局集团的合作关系,推进省属海外投融资平台公司——中国四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业务运营;省科技厅代表团赴白俄罗斯、伊朗、印度,调研白俄罗斯明斯克中白工业园和四川项目建设情况,与白俄罗斯戈梅利州签署合作备忘录,促进我省与各方在电子通信、机械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省国资委代表团赴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落实化工控股与马来西亚的产能合作等重点合作项目,充分了解和掌握省属企业在东南亚三国发展实际情况和问题,督促、检查省属企业在东南亚投资与合作,进一步协调和推动省属企业在东南亚国家的投资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开展赴美国“大型企业国际化资本运营方法培训”,强化资产监管、公司治理、跨国资本运营与管控,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省国资委代表团赴埃塞俄比亚、英国、俄罗斯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在当地相关投资业务开展,并寻求在铁路、公路、金融、油气、工业园等方面的更多合作机会;省国资委代表团赴香港参加“川港澳合作--走进香港”四川推介会,加强川港合作,促进项目落地;省国资委代表团赴比利时、法国、塞浦路斯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境外国有企业行为;省投促局代表团赴缅甸、菲律宾、印度挖掘经贸、投资、科技、文化、交通、旅游等多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增进有关国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了解,达到展示四川对外开放形象、促进合作的预期效果。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76万元,增长7.7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随着CPI指数上涨,出行机票及其他费用略上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厅级领导公务用车及机关各处室开展公务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保障性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4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我委赴省属国有企业调研,指导国资国企改革,监督省属国有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二是保障离退休干部,机要通信,三是保障委领导赴各市州检查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定点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4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我委保障性公务用车川A0311C车辆2017年发生辆大修费用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接待时开展公务活动开支的会议室租用及用餐等费用。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务院国资委领导来川调研,支出1.86万元;内蒙古、河南、天津、安徽、大连、贵州、绵阳国资委赴我委调研、交流、学习和考察,共支出0.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1万元,增长4.0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随着CPI指数上涨,接待成本略上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28万元,比2016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用支出中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8.11万元。主要用于省属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及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业务、办公用房租赁、物业管理费、办公用电脑、打印设备购置及公务用车保险、燃油、维修维护费用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国资委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5个,涉及财政资金5499.4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统筹,优化项目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办法建设,三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时,测算2017年经费使用不够精准;二是执行中期评估力度不够,三是对监事会监督工作创新改革力度不够,对监事会成员业务培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测算当年预算情况,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精准和精细。二是在每年中旬,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及时发现经费使用问题和调整经费使用进度。三是在下一步,逐步增加监事会监督改革创新工作和人员培训的经费,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提供制度、机制和人才保障。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监事会技术中心用于科研项目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行政单位退休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为机关单位在职职缴纳养老保险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按照规定开支的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药疗保险费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服务(项),其他国有资产监管(项)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开支的“三公”经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房租费、会议费、培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公积金(项)是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为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是指用于上术项目以处的其他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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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资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 |
·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