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谭伟委员:
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271号提案《积极推进市区两级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征求了相关方面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有关管理体制规定,中央及地方各级国资委分别作为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并对市(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由于您的提案针对市区两级国有企业,我们建议由市(州)、县(区)两级人民政府按照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结合服务市(州)发展战略、资源禀赋等实际,积极稳妥推动地方国企的重组整合。
尊敬的谭伟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