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提案》(第0788号)收悉。近年来,省国资委一直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贵单位提案中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委内相关处室研究,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工作情况
(一)在深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方面
出台《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先后在我委监管企业能投集团、富润公司等国有企业探索开展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截至目前,已有7户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开展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共计选聘高管人员24人,省属企业中有81户二级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优秀人才200余人。共有26户市(州)国企开展经理层市场化选聘,选聘高管83人,各级子公司共选聘592人。四川商投(除集团层面外)、新筑股份、华西牙科3户双百企业已100%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能投集团作为省管企业,率先完成经理层整体市场化选聘。
(三)在员工持股方面
与财政厅、四川证监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对开展员工持股的企业范围、纳入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的审批程序、试点企业的内部决策和备案程序、员工持股方案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决定方式、实施员工持股的组织分工做出了明确规定。到目前,已经开展10户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吸引人才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力进一步提高。
(三)在建立容错机制方面
按照四川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我委拟于2021年底前探索初步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机制,并已纳入《四川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作台账。
(四)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
支持竞争性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要求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东要与其他股东充分协商,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切实维护各方股东权利,严格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利。
二、关于创新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工作情况
(一)在促进国有资本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方面
扩宽中小微企业合作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市(州)行”活动,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产业联盟和四川省国有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合作发展联盟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国资国企在交通、物流、商贸、产业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巩固深化银企交流合作机制,支持各大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密切互动,退出更加有针对性、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适时举办系列交流活动。
(二)在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混改方面
一是制定文件规范交易行为。联合财政厅印发《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资产转让、增资扩股、资产招租、资产合作等交易行为从交易类型、审批权限、公开进场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阳光化交易。
二是加强市场化平台建设。通过平台建设,拓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交流渠道。2019年指导我省产权交易机构搭建“国企混改项目信息发布平台”,联合全国32家产权交易机构构建了全国性混改交易信息共享机制;2020年与重庆市产权交易机构共建“川渝共同产权市场互联网平台”,促进川渝区域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三是开展混改项目集中推介。通过收集全省国企拟发展混合所有制项目,集中发布和推介吸引社会各界资本对四川国资国企改革关注。2019年集中推介了全省拟混改项目179个,涵盖各级各类企业110家,拟引入资金超430亿元;2020年与重庆市国资委共同发布川渝两地国企拟混改项目100宗,拟引入社会资本数百亿元,重点直播推介项目8宗。
三、关于强化企业指导管理资产监管工作情况
(一)在形成灵活高效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保证干部能上能下这个改革核心;通过构建正常流动机制,确保进得公平公正、出得渠道畅通以维护员工能进能出这个改革关键;通过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完善岗位绩效工作制度的执行力来追求收入能增能减这一改革结果。
(二)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方面
建立多要素收入分配机制,鼓励企业用好用足中长期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动员力度,按照省属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权激励、非上市企业开展增量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的思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积极扩大实施中长期激励的企业覆盖面,多方位促进企业强化内部激励,增强企业活力,同时强化过程监督,督促已经实施的企业规范实施激励。
(三)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
截至目前,20户省属企业集团全部实现“党建入章”、19户实现党组织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制定印发省属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委会前置研究、研究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出台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落实董事会职权改革方案、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意见、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等制度,初步构建了规范董事会建设制度体系。重点面向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大型中介机构遴选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人才库入库人选89人,13户企业已配备专兼职外部董事24人,4户企业外部董事占半数及以上。全面开展省属企业董事会及董事任期和年度评价,实行省国资委派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制度,召开董事会及董事工作报告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加强行权监督。出台《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省属企业集团已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二级及以下79户全民所有制企业除2户企业因特许经营资质等特殊情况外已全面完成改制。
(二)在完善资产监管体系方面
制定出台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文件,同时要求各省属企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层层监管、权责清晰。确定省级产权交易机构,要求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资产转让、增资扩股、资产招租、资产合作等五大类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在产权交易机构交易的企业国有资产项目均接入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系统,纳入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接受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全省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情况和产权交易机构情况通过自查和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计划到2022年,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支持指导商业类子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继续指导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以员工持股试点改革为切入点,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和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稳慎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工作。
(三)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聚焦完善治理结构,厘清企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加快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聚焦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聚焦强化治理基础,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制度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涉及决策审批、资产交易、审计评估、对外投资、产权登记等监督管理,通过电子化系统管理、书面自查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保护国有和非国有资本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川渝共同产权市场互联网平台、国企混改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国有资产阳光交易。
在此,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孙蓉
联系电话:028-87598827
电子邮箱:gz2502@126.com
邮政编码:610072
通信地址:成都市天府二街269号省国资委产权监管处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