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资委、省属监管企业: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发〔2016〕19号)精神,现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国资委组织市(州)级、县级监管企业,省属监管企业组织下属企业认真填写调查表(见附件1)。
二、请认真梳理所办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请各市(州)国资委和省属监管企业对有关数据和问题建议进行汇总,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我委,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表格请到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快速通道-资料下载-表格下载”中下载《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陶海,联系电话:028-87598858。
邮箱:scsgzwgzc@126.com
附件:1.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情况调查表
2.填报说明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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