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法治在服务改革、防范重大风险、促进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意见》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关键,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依法合规管理为重点,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将法治建设与国企改革发展深度融合,确保2025年前基本建成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
《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2021—2025)努力,建立起与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相协调、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体制。在依法治理方面: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以章程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序推进“外大于内”董事会结构,发挥其优化决策和监督制衡的作用;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单设法律事务部门并配备1-2名专业人员专职法务工作。在依法经营方面:不断优化集团公司管控,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权责清单》,通过现代企业制度行使股东权利,实现股东意志;规范母子公司财务管控,母子公司财务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保障子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强化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合同审查职责,充分发挥法律审核在堵塞合同漏洞中的重要作用。在依法管理方面: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建立总法律顾问述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评议制度,并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加强对外聘法律顾问的备案管理。
2025年,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贯穿各管理层级、各业务领域、各工作岗位,规章制度完备有效、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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