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 |

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专区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办理指南
来源:产权监管处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主要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51号)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证明文件;

(二)质押的可行性报告及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质押协议副本;

(四)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

(五)关于国有股质押的法律意见书。

三、注意事项

(一)国有股东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二)国有股东需逐级上报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附件>>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办理指南

来源:产权监管处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一、主要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51号)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证明文件;

(二)质押的可行性报告及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质押协议副本;

(四)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

(五)关于国有股质押的法律意见书。

三、注意事项

(一)国有股东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二)国有股东需逐级上报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附件>>
附件
关联稿件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 邮编:610094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2 蜀ICP备12032651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新媒体矩阵

国资国企
在线监管平台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