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经省国资委2020年第1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四川省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四川省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精神,积极推进省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省属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权责明晰分类授权、放管结合完善机制的原则,结合实际稳妥有序推进省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转变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职能和履职方式,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有效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深化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激发各层次市场主体活力。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切实保障国有资本规范有序运行,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优化省国资委履职方式
按照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省国资委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和监管关系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授权管理。
(一)实行清单管理。结合实际对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进一步优化形成以权责事项清单为统领,以日常管理事项清单为补充,以授权放权清单与企业相衔接,以监管事项及日常管理事项工作指引为配套的法治化职权全覆盖体系。加快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原则上不干预企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省国资委严格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重点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二)强化章程约束。紧密结合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工作,依法依规、一企一策地修订完善相关公司章程,规范省国资委、股东会、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推动各治理主体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三)发挥董事作用。省国资委主要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依据股权关系向省属国有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规范董事的权利和责任。建立省国资委与董事的沟通对接平台,进一步充实外部董事人才库,及时调整董事人才队伍,完善并落实董事、董事会管理制度,加强考核评价、培训交流和激励约束,提升董事的履职能力和职业化水平,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运行效率,全面提升公司的治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创新监管方式。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切实改变行政化的履职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我省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在线动态监管,减轻企业工作负担,提高监管效能。
三、分类开展授权放权
省国资委根据企业行权能力评价结果,对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企业进行分类授权放权,定期评估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
(一)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对所持股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省国资委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0〕2号)有关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立足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深化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结合试点企业发展阶段、治理能力、管理基础、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特别是董事会的履职能力情况,一企一策向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开展授权管理,授权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公司设立、管理重大改革事项、内部授权清单、机构设置,也可根据试点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管理内容。
(二)省国资委监管其他企业。对未纳入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其他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省国资委主要对省属国有企业实施监管或依据股权关系参与公司治理,不干预省属国有企业出资的二级及以下各级企业生产经营具体事项。加大对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指导力度,对制度完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的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针对公司战略、重大决策、投资、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公司设立、内部授权、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等开展授权管理,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
指导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确保各项授权接得住、管得好。
(一)完善公司治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101号)文件要求,指导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激发经理层活力。积极推行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聘期以及企业与经理层成员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强化刚性考核,建立末等调整退出制度。
(二)夯实管理基础。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开展对标行业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推进管理创新,优化总部职能和管理架构。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不断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有效发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内部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
(三)优化集团管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更加注重服务国家和全省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建立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值状况,更加注重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提高资本回报水平。其他竞争性企业和功能性企业以对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战略管控和运营管控相结合的模式,重点关注所承担国家和省战略使命和保障任务的落实状况。
(四)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支持企业围绕战略定位,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在所出资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规范运用增减持股份、可转债等多种手段,不断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企业实力。增强股权运作、价值管理等能力,通过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后投向更需要国有资本集中的行业和领域。
五、完善监督监管体系
通过健全制度、创新手段,整合监督资源,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国有资本的全面有效监管,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加快四川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搭建连通省国资委与企业的网络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重点推进“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支出动态监测、财务、产权、投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应用建设,更好地适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增加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整体合力,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特别是内审制度,切实增强监督有效性。
(三)健全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对授权工作的领导。授权主体的党组织要加强对授权工作的领导,结合省属企业实际,深入研究授权相关问题,以加强行权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有效的监管体制,抓紧抓实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全过程,确保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二)改进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省国资委党委负责省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方面提出的工作要求。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要按照“四同步”、“四对接”的要求调整和设置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确保企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在省属国有企业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中,按照“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把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边界和决策事项清单,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决策党组织研究前置,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决策体现党组织意志、维护党组织权威,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在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依法依规落实企业选人用人权,发挥企业党委、董事会在市场化选聘中的主导作用。
七、加强领导稳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国资委成立授权经营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所监管企业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各省属企业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推动内部授权经营管理改革,每年向出资人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筹推进实施。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工作,坚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调整机制。聘请专业第三方中介机构,每3年全面评估一次,每年选取3—5户企业专项评估授权内容和实施效果,动态调整授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