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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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七)指导、推进电视剧行业发展和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承担全省广播电视领域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十一)指导、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加强全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强化广播电视民营机构的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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