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全面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提高公开质量,扎实推进广电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1.做好重要规划和政策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内容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布《四川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四川省影视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等文件,让公众及时了解四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要规划和政策。
2.做好重大政策解读。本部门本年度出台重要规划、重大政策后,在局官网发表解读文章《解读<四川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一图读懂四川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四川省影视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解读》《<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等,解疑释惑,凝聚共识。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中国广播电视全媒体发展报告(2021)》发表《四川广电:危机中育先机 变局中开新局》,介绍四川广电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3.公开行业工作和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在局官网通过“广电要闻”和“行业动态”等栏目及时发布行业工作情况,公开本部门“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申请条件和行政许可流程图,并通过官网的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结果公开查询。公开本部门每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4.完成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的公开。按照省政府公开办和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在局官网公开“四川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部门预算”“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2020年四川省广播电视局部门决算”“2020年度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本级)单位决算”,并对四川省广播电视发射传输中心、四川省广播电视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川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等局直属单位预算、决算情况作了公开。
5.公开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相关信息。在局官网发布2021年度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考信息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笔试成绩等信息,发布2021年全省影视艺术、播音主持、广电工程、广电新闻、民族语言翻译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信息,2021年全国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等内容。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加强会商研判,推动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全年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1件,目前尚未审结。(详见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和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优化提升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加强四川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平台规范化建设,在完成官方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基础上,重新梳理网站栏目版块设置,进一步优化完善目录系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全年四川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97条,其中编发938条、转载党中央国务院信息267条、转载省政府信息92条;“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41条;“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9条。
(四)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处室会商协作等机制。主动公开方面,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办法》,认真履行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把关信息内容,做好四川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从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控,进一步推动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参加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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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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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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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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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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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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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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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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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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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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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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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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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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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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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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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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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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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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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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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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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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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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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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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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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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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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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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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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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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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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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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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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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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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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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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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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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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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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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力度和形式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公开工作队伍和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栏目更新频率和与公众互动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重点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有效提升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形式的多样性,通过大众化解读让公众及时了解四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大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优化“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便民性,及时有效公开广电信息,方便公众与监管对象查阅和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