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1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4 | 来源:
阅读量: 打印本页
分享到:

logo

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四川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基地(园区),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1号)要求,为全面真实反映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情况,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要求

(一)统计年报全面反映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状况,数据信息量大,涉及内容多。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主管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统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统计数据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纳入统计管理范围的网络视听等各类机构的监管,建立完善统计数据初审、复审复核制度,加强对统计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坚决杜绝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布置、催报、审核本辖区内的统计单位报表,包含辖区内的制作、网络视听等单位,指导各级填报单位认真履行统计法定义务,主动提供真实情况,避免漏报、虚报和瞒报,避免产生错误数据。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数据填报报表前确定填报单位信息完整无误,单位名称与证照信息保持一致,确保辖区内各单位上报率和数据填报完整性加强表内、表间约束关系审核和数据同比、环比分析,保障数据真实科学有效。对数据变化较大的指标,要分析原因出说明(问题说明在系统里上传)。

二、统计报表上报时间

(一)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推进统计全覆盖,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基本单位信息库中的单位树结构,进行基本信息更新、审核和确认,把握时间点并确保该项工作在2022120日前完成。

登录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gdtj.nrta.gov.cn)进行基本单位信息更新,在行政区划维护菜单项下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单位基本信息不得缺项、漏项,其中单位名称、注册地、办公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业务活动、经营范围(国民经济行业)、登记注册类型、成立日期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

2022年各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调查制度》执行。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计信息网(http://gdtj.nrta.gov.cn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系统完成数据报送。其中:2021年度年报应于2022131日前报出;2022年度季报应分别于2022410日、710日、1010日、1215日前报出;2022年度快报应于20221215日前报出。

三、统计分析和数据转化应用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省级集团单位在年报数据审定后,要立足广播电视业务特点,重点关注改革发展和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变化、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应用,撰写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分析报告同时做好年度统计工作总结2022315向省局报送本地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分析报告》和《2021年统计工作总结》。

在报表编制、报送过程中,如遇指标解释、填报口径、网上直报系统登录、操作等问题,请与省局规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02886696940

邮箱:270713334@qq.com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1四川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211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