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各相关影视制作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川办发〔2021〕24号)和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作品申报的通知》(川宣通〔2021〕21号),我局于近期组织了扶持候选项目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省广电局电视剧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附1号四川省广电局电视剧处,邮编:610017,电话:028-62103165。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