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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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
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职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负责省公安厅机关车辆、基本建设、办公用品、文印、物业管理等日常服务工作。
2.承担处置突发事件、重大公务活动出警车辆、餐饮以及指挥中心、各警种、各重要部门的全天候动力保障等工作。
3.承担省公安厅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事务性工作以及厅属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省公安厅交其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在厅领导、部领导、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后勤保障中心围绕职责任务,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可以更好地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服务机关民警。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完成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
2020年以来,我们按照“规范内部管理,提升人员能力”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了队伍的管理、学习,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了提升。一是按照党总支部署,中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学习,中心全体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鼓舞了工作、鼓舞了士气,人员精神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二是贯彻落实厅党委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四讲”要求,按照总支安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促进人员思想和能力的提升。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经常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四是对事业人员和临聘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内容为党建、国际形势、公务礼仪、公文写作、保密规定等知识。
(二)公安工作保障有力,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2020年以来,中心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为厅机关提供了高效的后勤服务。
(1)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办公区公共区域防疫。做好了公共区域、会议室、值班室、电梯、大办公室消毒工作。测量进出机关人员体温,对外来车辆进行消毒。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并做好消毒。二是疫情期间餐食保障。在物资食材采购困难的情况下,根据能采购的物资合理制定每日三餐菜单。制定了分餐、领餐方案。三是动力保障工作。对厅机关各办公区动力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巡查。四是车勤保障工作。对中心管理的车辆安全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外出车辆消毒制度,驾驶人员防疫、体温检测登记制度。疫情期间,保障各级市州开展防疫检查,保障会议用车,运输防疫物资,安全安全行驶5万余公里。
(2)房屋管理工作。
一是办公用房监管工作。依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厅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办公用房使用的规定,定期对厅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巡查,掌握各部门使用情况,确保使用合规、安全。对我厅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使用严格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核定办公用房面积,目前未发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现象发生。协同省直机关管事务管理局房管处,对厅机关10余个因机构改革须调整办公用房的部门办公室进行测绘和制图工作,现所有涉改部门均已到达分配办公区进行正常办公。二是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今年以来,克服疫情造成的影响,如期完成厅机关多功能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并投入使用。为确保厅机关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我厅2020年厅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共计完成厅机关办公用房大、小维修项目(含政采招标项目)30个。
(3)公车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厅关于公车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公车使用依法合规。一是车辆运行维护服务保障。严把审核关,共计维修审核560台/次,购买保险297台/次。二是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工作。为厅机关公务车辆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单车核算,加强了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各项费用支出的监督管理,确保公车使用更加规范有序。三是加强驾驶人员管理。组织召开驾驶人员会议,培训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置等有关知识。四是做好了车勤保障工作。为日常工作用车,维稳调研车勤保障2100余台次;参加重大公务活动提供车勤保障163余台次。为厅属部门藏区维稳处突车勤保障71台次。两会安保、大型活动、重要接待车勤保障65台次。共完成车勤保障2399台次,总安全行驶里程30余万公里。
(4)物业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厅机关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各办公区物业管理工作。一是认真执行物业监管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的巡查厅机关各个办公区物业服务,在保洁、安保、绿化、会务等方面做好督促,提升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及水平,更好地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机关工作环境。二是会议服务保障。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对会议服务人员的上岗培训,提高会务人员自身素质。今年厅机关共完成包含公安部视频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节假日期间、两会期间值班备勤等各类中、小型会议的保障任务共1496场次,大型会议136次,视频会议342次,接待参会人员28731余人次,。三是完成全年归口物业费用的执行。对2021年物业政采及非政采预算进行了测算统计上报。
(5)食堂管理工作。
继续坚持全年不间断定时供餐制度,认真完成餐食保障工作。因为疫情原因,实行分批次就餐,并添加相关的防疫设施。建立防控制度,严把食材验收关。要求供应商每天提供原材料的检疫报告,存档可追溯。加强厨房设备使用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制作菜品,严格食材出入库登记管理。
(6)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招投标法》、《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厅机关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全年采购完成共计77项。按照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厅机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程序顺利完成了涉密采购。按要求做好了招标文件的归档工作。
(7)节能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厅机关节能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厅机关各部门的节能管理意识,确保规定得到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进行了对接,将省公安厅列入该局节能减排十四五规划范围内,预计明年将实施部分改造工作。完成厅机关各办公区水、电、气、空调、电梯、消防等动力设施设备维修抢修133余次,确保了动力设施设备的完好,做好厅机关动力保障工作。完成能耗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按规定完成高低压配电房、电梯年检工作。
(8)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开展好了厅机关的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厅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对垃圾分类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和明确。三是合理配置垃圾桶。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配置垃圾桶。四是按规定对各类垃圾进行相应地处理,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宣传,增强民警职工垃圾分类和低碳环保意识。
三、机构设置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是于2003年5月根据省编委《关于成立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的批复》(川编发〔2003〕30号)成立的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八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车管科、房屋管理科、动力设备科、生活服务科、物业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772.07万元,支出总计772.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6.88万元,增长/下降0.89%。主要变动原因是:未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6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84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7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07万元,占1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769.8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9.8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8万元,增长2.1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职工一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88万元,增长2.1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职工一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类)支出534.71万元,占69.46%;教育支出(类)0.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2万元,占11.46%;卫生健康支出41.15万元,占5.35%;住房保障支出105.68万元,占13.7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6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53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5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后保中心无公务用车,全部公务用车由厅机关统一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后保中心无公务用车,全部公务用车由四川省公安厅统一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预算管理。
后保中心按照厅绩效办要求,根据中心工作职能制定工作目标,全年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控制资金使用,预算动态时时控制,预算执行进度正常,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公开没有收到不良反应,无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情况。
本单位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公共安全支出(类):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使用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20年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自评)
本单位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