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三大举措”全力构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
发布时间:2024-03-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关家庭和睦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四川公安持续开展打击拐卖、侵害等多个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近5年来,共破获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案件7.6万余起,帮助2200余个家庭实现了“团圆梦”,相关工作经验被公安部在全国推广。
以“深耕行动”提升治理质效
四川省公安厅设立专门机构专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妇儿保护三年深耕行动,将预防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纳入四川公安“三为三要三强”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会同省妇联在全国首创反家庭暴力“八项措施”,2022年以来,共处置家庭暴力警情2.4万余起,发放告诫书1.1万余份,行政处罚370余人,有效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会同教育厅,持续深化“护校安园”行动,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全力护航儿童就学期间交通安全。
以“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
四川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全省1万余名派出所民警,发挥进入社区(村)“两委”班子优势,发展35万社区(村)干部、妇联执委干部和网格员作为群防力量,注册“四川e治采”摸排上报家庭暴力线索和家庭婚恋纠纷。2022年以来,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家庭纠纷19.4万余起、婚恋纠纷3.6万余起,成功处置率达99.58%,有效防止了因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以“品牌效益”助力融合推动
四川省公安厅持续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同级妇联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探索建立家庭纠纷、婚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内江市公安局联合市妇联创新实施“家事公益人”婚调服务项目、自贡市公安局“一站四联”机制、宜宾市珙县“三链”工作法推进婚恋家庭纠纷治理等一批婚调服务品牌在全省推广。持续推动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街道)联动融合,社区警务和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组织全省5万名派出所民辅警开展“六进六边”工作,累计排查帮扶困境妇女儿童50万余人,持续优化非婚生育等落户政策,累计补录登记无户口儿童23.3万余名。
2024年,四川公安将大力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风险防控体系,努力构建“基础共建、责任共担、齐抓共管、问题共治”的妇女儿童工作新格局,不断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让妇女儿童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