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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能源局电力处 | 浏览量: | 字体: | 分享到: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132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电网安全和电力保障,并根据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的申请,经研究,拟将神华四川天明电厂作为我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30日。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能源局电力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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