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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评标专家龚学权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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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2月18日,评标专家龚学权(证书编号:510166024)在参与七中育才学校水井坊校区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评标时,存在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的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3条“参加评标活动,违反评标区域身份核验和通讯工具、电子介质使用等规定”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此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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