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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4〕156号)
发布日期:2024-05-10 信息来源:就业收入分配与消费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有关市(州)及扩权县发展改革委(局):

为推动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省预算内投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428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现将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项目实施

(一)严格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精神,安排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严禁用于新建、改扩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

(二)改建项目需进行结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按照《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等相关要求,提出合理可行的改造方案,并确保建设和运营安全。

(三)严格省预算内资金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并报我委备案。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市(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妇联加强本区域内项目监管,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问责,确保省预算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发挥作用。

(四)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作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一)强化按月调度,按照《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四川省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简称项目一张网)进行调度,请于每月10日前通过项目一张网及时准确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二)市(州)发展改革委和妇联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项目早开工建设、早建成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附件2.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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