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24〕260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管理机构:
现将《四川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4〕14号)精神,统筹推进全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信息共享、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总体目标,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效率,方便群众。
二、受理条件
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户籍地和非户籍地义务教育入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户籍地入学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根据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明。
(二)在非户籍地入学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和父母的居住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根据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明。
三、服务内容
在线核验涉及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4类数据〔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不动产权(房屋产权)信息等〕,实现4项材料免提交,25个要素免填写。申请人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升招系统”)查询报名结果。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省升招系统,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专区,选择对应入学学段、报名类型(户籍、非户籍)后,查看办事指南,在线完成信息填报,系统自动核验户籍、居住证、社保缴费和不动产等数据。核验通过的,直接进入报名流程,申请人根据各地政策要求选择报名片区和报名学校,完成线上申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线上告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是核验未通过的,线上告知申请人前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服务点,登记入学相关信息。
2.业务办理。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省升招系统。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填报资料,完成审核,并出具办理意见。
3.业务信息反馈。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结后,省升招系统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反馈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二)线下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前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服务点,登记入学相关信息,由招生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导入省升招系统,完成线下申报。
2.业务办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本地政策,完成审核,并出具办理意见。
3.业务信息反馈。办理结束后,招生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录入省升招系统,由省升招系统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反馈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三)档案管理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归档业务全流程的资料,包括事项受理、审核、结果等环节资料。
五、推进步骤
(一)方案实施阶段(2024年5月—6月)
根据数据核验需求,与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完成数据核验接口对接,实现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不动产权(房屋产权)信息等数据的在线核验。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教育入学“一件事”情景引导设置,以及与省升招系统对接。
(二)业务办理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5月—8月):申请人通过省升招系统提交报名入学申请,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办理,申请人通过省升招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结束后将结果通过接口方式同步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第二阶段:(2024年9月以后):申请人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报名入学申请,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受理颁发,相关数据分发流转至省升招系统办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省升招系统进行审核办理,办理结束后,省升招系统将办理结果同步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请人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查询办理结果。
六、职责分工
教育厅牵头负责教育入学“一件事”整体推进,梳理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材料,制定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优化服务,负责提供申请教育入学“一件事”相关的行业数据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省升招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负责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在“天府通办”APP等多端延伸;负责指导推动各地教育部门落地实施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强业务培训。
公安厅协同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制发、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提供户籍(居住证)信息核验服务,保障数据核验质量和及时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同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制发、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缴费基本信息核验接口,保障数据核验质量和及时性。
自然资源厅协同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制发、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房屋产权)证书信息核验接口,保障数据核验质量和及时性。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同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制发、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开设教育入学“一件事”主题专栏,并完成入学报名情境项配置,协调推进省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与省升招系统对接;优化对接模式实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颁发,办件数据分发流转至省升招系统办理。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按职责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实施,结合本地招生政策进一步优化相关工作,协同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线下受办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地招生入学秩序。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配强工作力量,狠抓督促落实,确保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减少材料数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教育入学“一件事”政策举措,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切实服务好广大群众。
联系人:1.教育厅
孙 红 028-86110084
2.公安厅
刘文杰 028-86301032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张 扬 18802808256
4.自然资源厅
邵振超 18000572186
5.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陈 玲 028-86935231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