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9〕456号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省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主动适应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和健康领域科技进步的新要求,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深化医学教育改革,推进医教协同,优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医学专业结构,加强“新医科”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医学教育全面融合,建设一流医学学科专业,培养一流医学人才,服务健康四川建设。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努力,具有四川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建立,医教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学教育质量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设一批一流医学学科专业,推出一批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成具有全国影响的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医德优良、医术精湛的医学人才,服务四川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举措
(一)全面加强德医双修的素质能力培养。把德育作为医学人才培养的首要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职业素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医学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大医精诚”的救死扶伤精神,引导学生将预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作为从医的神圣职责。实现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加学生所学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激发学生创新思维;支持学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将师承教育模式有效融入中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学生交流沟通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提升学生促进健康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信息管理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
(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一流医学学科专业。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群众健康服务新需求、健康产业发展新要求,加快现有医学专业的改革升级,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推动医科与工科、理科等多学科交叉融通,前瞻性布局新兴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学院校在儿科、急诊、全科、老年医护、姑息医疗、康复保健、中医养生、中医文化、中医全科、医学美容等领域申报一批紧缺急需专业,进一步完善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不同类型医学院校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加快建成35个左右省级及以上一流医学专业。树立大卫生大健康人才培养理念,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培养医学生预防、诊疗、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健康全过程的知识能力素质,强化医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
(三)加强医学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推进临床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建设5个省级临床实践教学培训示范中心、5个省级全科医学临床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医学类“金课”建设,把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作为改革的战略选择,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用新技术共建共享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建设40个医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创建省级医学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推出80门左右医学省级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广泛开展混合式教学和在线教育,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变轨超车。及时将“互联网+健康医疗”“人工智能+健康医疗”等医学领域最新知识、最新技术、最新方法更新到教学内容中,深入推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开展基于器官/系统的整合式教学和基于问题导向的小组讨论式教学,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四)全类型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围绕全周期全过程健康需要,深化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不同类型医学人才。深化基础性本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夯实本科人才培养在医学人才成长中的基础地位,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德、医德传承学习,着力提升医学生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
深化服务健康乡村建设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符合条件的院校要设置全科医学教研室,建设全科医学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必修全科医学概论、完成全科临床见习实习。深入推进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教育改革,提升医学生解决农村医疗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和管理,提升医学生服务基层的责任感、荣誉感,将诚信教育纳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教学课程体系;深入推进三年制专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逐步建立“3+2”(三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加两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
深化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相衔接的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深入推进“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高等医学院校应改革和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本科医学教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医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教育等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深入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统筹优化临床培养培训内容和时间,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部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改革学位能力认定和授予方式,探索推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课程学习相互衔接、考试考核结果互认,外语水平考试可由学位授予单位命题开展,重点考核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科研思维能力的培养,提升硕士专业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
深化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深入推进八年制医学(九年制中医学)“医学+X”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主动应对国际医学竞争,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对接精准医学、转化医学、智能医学新理念,大力促进医学与理科、工科等多学科交叉融通,加强与境外、国外高校交流合作,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医学未来领军人才。
(五)推进医教协同育人。着力健全省级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和使用情况分析,合理调整招生结构和规模。密切人才培养部门与用人部门的合作,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开发使用优质教学资源,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推动政策取向相互配合、改革过程相互促进、改革成效相得益彰。支持学校与合作医院的直属附属医院共建项目,进一步开发优质实践教学基地。
完善综合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大学对医学院(部)对医学教育的统筹管理,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强化医学院(部)对附属医院医教研的管理,保持医学教育完整性。支持综合性大学、医学院校与医院联合开办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围绕人才培养优化调整临床科室设置,鼓励成立基于器官系统等方式的综合性科室。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纳入附属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工作考评和绩效分配的重要指标。
(六)推进德医双修的教师队伍建设。医学院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要着力加强基础医学师资和临床带教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基础医学师资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引导高水平临床医师从事临床和基础教学工作。严格执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依托在川医学院校建设1-2个省级医教结合的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支持医学院校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带教师资开展理论教学技能培训。根据国家关于执业资质的有关规定,支持知名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执业医师到医学院校兼职从事理论教学、医学院校教师到医院从事临床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学、运动医学和健康理论和技术研究,建设一批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融合的教学团队。加强对实践教学基地师资的考核和培训工作。培养高素质的临床医学“双师型”师资队伍,加强医学“金课”建设,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教师标杆榜样作用。
(七)全过程培育医学教育质量文化。推动医学院校将质量价值观落实到理论教学、临床实践教学等人才培养各环节。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构建医学专业三级认证体系,到2020年完成国家部署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全覆盖任务。建立有效的专业认证激励机制,将认证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保障
(一)抓好实施落实。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组织省级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高校要制定校级的实施方案,并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与市(州)人民政府共建一批医学院校和附属医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各高校要加大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省属高校要统筹利用省级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支持本计划的实施;各市(州)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高校实施本计划。
(三)加强监督检查。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各高校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自我总结评价,主动发布自评报告,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政策解读】《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省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