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准〈遂宁职业学院章程(草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该章程(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核准。
本批复所附章程核准书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院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请你院将核准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厅备案。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