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全学段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政校生”多维评价改革,促进五育融合发展,引导全社会建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校同评”强化政府职能职责
一是增加评价内容。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从评价“指挥棒”上调整评价内容,由单一评价学校转向同步评价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构建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厘清“督政”与“督校”之间的权责界限,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调整评价重点。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集团化办学等任务,突出经费保障、“五育并举”落实、“双减”成效、教师减负等重点,构建包含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条件保障、教师队伍、优质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32项具体指标的评价体系,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
三是优化评价方式。结合年度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综合运用年度事业统计数据等专项督导评估数据,通过“过程评价+年终评价”“线上评价+线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综合评价,适当引入第三方专业权威机构,保证评价过程公正、专业,评价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公信力。
二、“一校一策”细化学校分类评价
一是制定评价细则。市级层面分类制定小学、初中、特殊教育3个质量评价细则,小学、初中主要评价办学方向、学校治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办学效益等6个方面。特殊教育主要评价学校组织管理、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适宜发展、办学成效特色等5个方面,将学生适宜发展作为评价的重要维度,促进特殊儿童青少年和普通儿童青少年在融合环境中相互尊重、共同成长。
二是划分学校类型。各县(市、区)参照评价细则,划分学校类型,“一校一策”定制符合学校阶段性发展实际的评价指标,鼓励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避免“千校一面”现象,形成各类学校“你追我赶、跳起摸高”的生动局面。
三是提供决策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助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管理相关数据归集,使学生成长轨迹在信息系统中实时可见,通过跨系统、跨平台整合、清洗、分析数据,发掘学生学习特点、教学模式效果、教育管理科学性等信息,为学生个性化指导、教学改进、教育决策等提供支持。
三、“一生一档”深化学生综合评价
一是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学生身心特点,构建学生全面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学生和班级评优管理办法,将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审美能力、劳动价值观等纳入评选条件,重点评价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等成效,破除“唯分数论”。
二是开展多维评价。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设定14项核心要素,赋予相应权重。德育重点评价思政课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成效;智育重点评价课堂教学、因材施教、科学教育等成效;体育重点评价活动时间、技能掌握、体质健康监测等成效;美育重点评价艺术特长、艺术素质、审美能力等成效;劳动教育重点评价学生参加学校、家庭、社会劳动和服务等情况。整合信息化平台中学生管理相关数据,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开展多维化评价。
三是创新育人模式。实施“教、练、赛(展)”学校体育、美育育人模式,形成市县校班、幼小初高“四层四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体系。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省级体育特色学校139所,省级、市级艺术特色学校60所,市级劳动教育实验校9所,全年参与各类体育赛事、艺术展演等活动的学生超过70万人次。
四、“抓纲带目”优化教育督导评价
一是强化技术赋能。研发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持续优化政府履职评价、学校综合督导、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模块,利用信息技术实时沟通、数据分析等功能,打破督导评估时空界限,实现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提高督导评价效率。
二是聚焦减负增效。发挥教育督导“锥子效应”,围绕义务教育工作重点难点,将原有的116个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点减至29个,53个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点减至37个。减少集中性资料评价频次,精简受评资料,增强评价针对性。
三是注重常态督导。将督导评价周期固定为1学年。6月,各地各校开展自评;7至8月,市级有关部门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学科教育质量监测进行评价;8月,形成评价结果,并将其纳入考核范围,作为经费安排、资源配置、人事考核等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