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馈】《四川省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激发高等学校教师活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草拟了《四川省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3年9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jytjsc@126.com。
附件:1.《四川省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解读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