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建议》(第025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村教育硬件和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省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指导各地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21—2025年)》,督促指导各地压实责任,以推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现代化水平为重点,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等建设,按需设置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各地学校教学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改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保障更加有效。
二、关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标准
注重提高教师待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按照不低于400元/人/月的标准,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把“教师安身安心工程”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累计投入20亿元专项资金,建设5万余套教师周转宿舍,为教师“留得下、稳得住、安心教”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标准、评价办法,尤其对农村和“四大片区”学校教师,重点评价其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和育人业绩,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加大乡村教师激励力度,坚持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先评优向乡村教师倾斜。每年遴选推荐20名乡村教师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募集专项资金奖励优秀乡村教师,切实增强农村教师荣誉感、自豪感。
三、关于加强农村家庭教育“隔代教育”指导
要求学校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指导各校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积极宣传科学教育理念、重大教育政策和家庭教育知识,介绍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回应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具体指导,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
四、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建设四川农民培训学院、巴中村政学院等面向乡村振兴人才的培训平台,广泛开展涉农技能培训。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支持高职学校开设涉农专业87个,中职学校开设涉农专业133个。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昌学院3所高校5个涉农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和攀枝花学院5个涉农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五、关于强化义务教育阶段环保意识
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与生态环境厅开展“环境日校园活动周”、生态环境小标兵评选、第十一届四川“美境行动”等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生态文明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将环境保护作为课程要求写入年度教师培训任务,专门设置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指导各地各校将宣传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做好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工作,通过组织师生开展体验式活动,搭建“以劳育人”教育平台,营造绿色生态、环保文明的育人环境。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级统筹、市(州)推进、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探索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常态长期交流办法,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加快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培训。持续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不断强化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四川乡村教育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