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厅机关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教育厅(简称教育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委教育工委)是省委主管教育工作的机构,与教育厅合署办公。教育厅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省属本专科院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8.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0.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12.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3.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6.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厅机关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筑牢社会主义底色。增强理论学习的理论性、系统性、实效性,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掌握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弘扬新时代主旋律。增强宣传引导的实效性、研究阐释的学理性,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大力营造共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
三是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建工作督导、评议、考核机制,树立狠抓基层鲜明导向,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两手抓两手硬”,发挥党建示范学校引领带动作用,强化民办高校党委书记作用发挥,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维护风清气正局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严的标准落实到 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五是突出政治标准,建设过硬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高职高专领导班子,建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
六是完善工作机制,汇聚德才兼备高素质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破除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制障碍,培养一批优秀本土人才,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
七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构建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格局,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体育、卫生、国防和劳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全品格、强健体魄、筑牢信仰。
八是继续抓好“厅长鼎兴工程”“处长奋进项目”实施。以“厅长鼎兴工程”“处长奋进项目”为抓手,破解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是抓好教育项目建设。以标志性引领性支撑性教育项目服务中央省委重大战略,补齐短板优化资源配臵,为教育提质增效夯实基础。
十是深化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科研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落实“五育并举”“三全育人”。
十一是全面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障碍;完善运行机制,改革问责机制,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立威信。
十二是扎实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重要指示为遵循,全面推进“一个方案、三张清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起步稳、开局顺。
十三是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职教高考攻坚等,推动高考加分改革平稳落地,稳步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改革,指导督促高校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完善招考机构内部治理,提升招考干部队伍专业水平。
十四是进一步提升教材建设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教材管理制度。
十五是发挥家校协同育人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水平,发挥学校指导作用,明确家长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十六是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成效,加快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系统性建设数字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全面保障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形成教育信息化发展新局面。
十七是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占比不断增加,保障机制加快落实,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八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启动实施学校布局优化调整。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巩固控辍保学和消除大班额成果,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构建优质均衡教育服务体系。
十九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高中阶段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有效推动,有效化解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教育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有效落实。
二十是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二十一是构建新时代四川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以质图强”、高质量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认可度,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能力。
二十二是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晋位。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不断完善,紧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科专业布局和建设水平优化提升,服务中心大局能力持续加强。
二十三是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分类管理政策不断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失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十四是提高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水平。以学习者为中心,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建立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更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十五是提升语言文字服务治蜀兴川能力。普通话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不断增强,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六是全力做好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规划。
二十七是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教育协同创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教育协同发展,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十八是推进高质量高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建设。新增若干重大科研平台和项目,科研经费保持高位稳定增长,获省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比例保持全省获奖总数的70%以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科研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二十九是推进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更加开放,推动双向留学质量提升,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人才,推动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十是持续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水平持续提升,寄宿制规模办学大力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十一是健全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经费投入体制机制。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督促市县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三十二是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拓展就业渠道,提升服务水平,抓好重点帮扶,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
三十三是推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
三十四是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尊师重教、尊师敬教氛围更加浓厚。
三十五是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乡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十六是推进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提升教书育人水平。
三十七是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作成果。
三十八是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把严准入关,提升教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中小学教师减负规定进一步落实,师资配置进一步优化。
三十九是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阐释。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高校争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经费占全省的比例均达到70%以上。
四十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德育工作得到强化。
四十一是提升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学校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各市(州)辖区内40%及以上的大中小学达到“四川省绿色学校”创建要求,后勤管理规范,育人功能充分发挥。高校所属企业运营提质增效。
四十二是切实维护校园和师生安全稳定。学校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教育系统安防体系有效实施,安防能力明显增强;努力减少师生非正常死亡,以平安校园助力平安四川建设。
四十三是提升教育系统治理效能。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四十四是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构建统筹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学校公共卫生能力体系建设,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4915.7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77.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对标竞进、争创一流,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增加教学成果奖数量,调整评审周期,增加教学成果奖经费;二是新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经费预算(包括教育部转专项资金及省级预算资金);三是增加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14915.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91.5万元,占16.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0.21万元,占77.78%;事业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收入)924万元,占6.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厅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149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8.96万元,占30.1%;项目支出10426.75万元,占69.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01.7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75.0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教学成果奖、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工作等专项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0.2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17万元、教育支出1034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00.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78.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教学成果奖、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工作等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0073.69万元,占8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5万元,占3.94%;卫生健康支出696.29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373.18万元,占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4.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909.3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如教学成果奖,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专项经费。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学习、培训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4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发放及离退休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21万元,主要用于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6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5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4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单位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来川交流、学习、调研等工作的上级单位、外省教育部门、国内外专家、学者等公务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8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2辆,大型车辆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车辆年检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暗访、评估评审、学习调研、教育活动等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57.41万元,其中定额公用支出为638.28万元,非定额公用支出为1119.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预算同口径减少307.97万元,减少14.91%。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严格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差旅费、培训费及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61.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家具用具、房屋修缮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师范类二级专业认证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6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单位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单位的财政资金。
2.事业收入:主要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考试考务费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部分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