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3月9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由四川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以从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scedu.net)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四川省教育厅政策法规综合改革处(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028-86117428 传真:028-86110612 邮编: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7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深化对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厅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省电子政府信息外网门户网站等其他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5569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00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4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8条。全年有2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24件,办结24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数为100%。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7件,复议机关维持7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7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在前期出台《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47号)、《2017年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川教函〔2017〕342号),明确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要求、牵头部门、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又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的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编制了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更加增强,公开的范围更加拓展。
(二)推进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发挥四川省教育厅咨询专家团和律师顾问团的智慧,坚持教育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今年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发了《四川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省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学校、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规范,增强了公众参与和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主页公开了行政职权目录,包括大项、子项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按要求全部在行权平台上运行。细化了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和审批服务规范,列明政策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受理机构等内容,接受监察部门的监察。开设“办事服务”频道,设置了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热点查询、热点服务等子频道,推动各直属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监督方式等内容。围绕高考、研究生考试、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小学安全教育等热点问题,图文并茂地进行针对性呈现,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省教育厅做为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内容、格式,在2017年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于2月和9月,将“2017年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情况”予以公示公告,公开信息中包含所属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开到款级科目。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在教育厅网站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74条,实现了采购预算、流程及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五)继续推进高考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动高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设立了“阳光公示”专栏,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多渠道全面、准确公布招生政策办法、招生计划和录取相关信息,主动公示有关资格考生10.6万余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征集各批次志愿共计40次,接听考生咨询来电70000多次,接待考生、家长5000人次,组织编发简报12期,招生录取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中公示的考生包括:1.高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13518人(含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1482人;2.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219人、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42人;3.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351人、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147人;4.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92351人(其中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考生92280人,其他加分照顾政策考生71人);5.保送生资格考生171人、保送生录取考生142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中公示的各类照顾加分考生信息76802人,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考生26369人。2017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规定应予公开公示的信息,全部都予以了公开公示。
(六)强化政策解读的力度。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网络访谈、新闻稿、答记者问、图表数据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省教育厅建成了一套覆盖全省所有学校、学生、教师及其他办事群体的在线服务体系,开通了“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征集调查”和“在线访谈”等栏目,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全年政策解读发布数17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情况
2017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范围,告知了申请人查阅途径的1件;按申请人的要求同意公开有关信息的9件;根据《条例》的规定,不属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并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告知了申请人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所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的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根据《条例》和《办法》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予以补正和调整的1件。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明确了公开方式、涉密处理、属性标注等工作程序。2017年,教育厅承办人大建议75件(主办45件、协办30件),承办政协提案134件(主办88件、协办46件),已全部办结。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强化借鉴吸收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实现办复率、满意率两个100%,并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分批次公开了建议提案答复结果,得到省人大和政协的肯定,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上作现场交流发言,在省政协提案办理座谈会上作书面交流发言,并获得十一届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称号。
五、咨询处理情况
通过“厅长信箱”、“在线访谈”、举办新闻发布会、信访接待、微博微信、处室咨询答复等多种方式,积极回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78条。2017年,共处理信访事项817件次,接待来访群众710人次,处理咨询投诉电话2000余个。其中,处理来访157批次(集访17批次,缠访闹访8批次);处理来信73件;处理上级交办件502件(其中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43件,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47件,教育部转送和交办190件,省委书记信箱8件,省长信箱181件,省网上投诉信箱33件);办理领导阅示信23件,办理复查复核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机关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机关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7件,教育部作出维持本机关原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决定的7件;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7件,法院审理后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继续推进,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省属高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创新公开形式,优化公开载体,扩大公开范围,努力推进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