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简要介绍一下《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的背景和过程?(留言时间:2023-10-20)
答复: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对促进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劳动就业,参与社会生活,特别是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测试工作缺乏规范的制度文件,亟待出台管理办法,对测试进行规范管理。2021年出台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视障、听障人员申请参加测试的,省级测试机构应积极组织测试,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视障、听障人员测试办法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另行制定。”为落实《管理规定》要求,保障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服务性,我们遂启动《办法》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调研,与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面对面交流,问需、问计,并召开现场会和座谈会对《办法》多次研讨修改。同时,征求了中国残联,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行政部门,教育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在充分研究吸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前的《办法》。(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