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4〕687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四川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规定,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4〕6号)文件,定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举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决定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举办四川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四川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确保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省成立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我厅体卫艺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执行机构和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本届展演活动的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确保本届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4.四川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市(州)开展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