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5〕73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5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川教〔2011〕149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遴选工作。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我厅审定,决定批准本年度精品资源共享课187门,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一、所有批准立项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均应按照规定上网,取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向高校师生及社会学习者免费开放。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按照制定的建设计划完善课程资源,拓展课程网站功能,及时了解、掌握课程教学内容的辐射效果,收集、分析用户的反馈意见,统计课程网站的点击率,并接受我厅组织的年度检查和随机抽查。
三、各高校要大力支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承诺的经费额度投入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把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推广、应用、共享与教育创新结合起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内容用作商业目的活动。
附件:2015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