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6〕494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
评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2012年,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纠风办下发《关于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的通知》(川教〔2012〕92号),成立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因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何 浩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张晓杰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梁武湖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东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成 员:何 庆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刘 涛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张 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处长
林 挺 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处长
学科专家组各小组组长(名单另行通知)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并公告。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资格审查组、学科专家组。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何庆同志担任;资格审查组组长由刘东同志担任;学科专家组组长由刘涛同志担任。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