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6〕52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成立
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建立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积累和转化” 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学分银行试点”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由我厅主办,其具体运行委托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承担。
二、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是面向全省终身教育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证、管理与服务体系。主要职责是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学习者个人终身学习档案,开展学习成果登记、认证、转换等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开放灵活的学分累积、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制度。
三、我厅负责学分银行建设的宏观指导及必要的经费支持,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学分银行具体的建设、管理、运行工作。根据需要可在市(州)、合作(联盟)高校设立学分银行分中心、学分认证点。各市(州)教育局、高校负责对所辖学分银行分中心及认证点监督管理。
四、各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合作(联盟)方式参与学分银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学分积累及转换相关办法。
五、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要高度重视学分银行具体的建设、管理及运行工作,要加强领导,做好学分银行建设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学分银行管理体系,保障学分银行学分认证的公信力。要统筹协调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建设运行维护必要的经费及资源投入。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指导作用,注重信息技术在学分银行建设中作用的发挥,不断改革创新,逐步完善学分银行功能,更好地服务于终身学习,为四川省终身教育体系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做贡献。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