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2017〕12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涉生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治安、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 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管理漏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有力的基础保障,增强学校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全省学校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到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全省学校安全事故总量和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学校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基本实现,学生安全文明素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学校安全事故及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大幅度减少,确保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 具体措施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按照“铆责任、夯基础、抓教育、治隐患、强应急、保平安”的工作要求,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2.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一个职能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教职工,将安全管理和教育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全面、全员和全程安全防控有人负责、人人负责。
3.完善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依法依规制定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二)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认真落实国家标准体系中涉及学生健康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健全学校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地方标准并积极推广,加快教育技术装备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对关系师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体育器械、安保设备、建筑材料、食品原材料、幼儿园玩教具及游乐设施、校服等,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规则,做好认证工作。从源头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变质材料等进入学校。
2.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将学校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校风险防控的前端着力点,关口前移,按照“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防控要求,从“明责、建制、添措、教育、预警、应急、督查、奖惩”等环节着手,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发挥行业部门监管和专业技术力量的合力作用,建立“数据搜集、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机制。全面梳理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防控责任清单。加强部门联系,实施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及时预测、预判各类风险隐患,形成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评估、预警、管控”的预防机制。
3.建立教育行业职业健康监管机制。将行业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重要内容,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建立和完善教育系统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制,建立行业内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实行安全工作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学校是教育类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告知、培训、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病健康体检等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安监、卫生防疫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强化相关专业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
4.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联动相关部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交通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楼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化品安全,以及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踩踏、防灾减灾、防恐防暴、防高坠、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作为重点,加强监控监管,完善防控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通过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护校护学岗”建设,强化校园治安防范、风险排查、周边网格化巡防巡查的力度。农村学校要建立村校联防巡查机制,建立有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参与的校园周边巡防巡查、群防群治机制。
5.完善学校安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应急机制,提升应急管理、救援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要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区域性应急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开展经常性应急联动演练、竞赛活动,提高教育系统应急响应能力。校内及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将事故影响和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1.健全事故善后处置机制。按照学校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制度化、法治化的解决程序和工作机制。坚持有法必依,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的作用,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坚决予以制止。
2.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涉及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要依法查清事故真相、认定事故责任。属校方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非校方责任的,要及时发布事实真相,厘清事故责任,避免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引导学生监护人、社会公众依法合理认识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范围和责任边界,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职责。
(四)不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专兼结合的人防队伍建设。学校应当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学校类型(寄宿制、非寄宿制)配备和配齐相应的专兼职安全保卫力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交由有资质的专业保安公司提供服务。对临聘安保人员,学校要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其权利、责任和义务。提供寄宿制服务的学校必须配备相应宿管人员,加强对寄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人防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2.不断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学校应实现校园围墙周界有效封闭,为防控人员配备必要的安防装备器械,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状况,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要加强安全技术防控系统建设,在校园重要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设校园入侵报警、周界报警、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技防装置,着力实现校园公共区域防控无盲区、无死角、无漏洞。加快推进校门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视频实时监控与公安“天网”对接工作,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实现联网共监、共管。
3.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将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防护能力。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教育、网络教育、家校共育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安全教育内容。抓好《生命.生态.安全》省级地方课程的课时、教材、师资、培训、教研、评价的“六落实”。将安全知识作为学校管理者、教职员工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组织必要的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利用综合教育基地、安全体验场所、实训拓展基地等,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教育辅助功能,强化体验式、实践式、互动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让安全意识内化于学生思想意识,外化为学生行为习惯,固化为学校的制度文化。
四、工作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本校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将本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邮箱:scsjytab@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