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厅办函〔2018〕75号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
首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公共艺术课程
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美育工作,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工作,促进以高校为龙头引领的艺术教育上档升位,按照教育部与我省签署的《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1 号),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开展四川省首届高等学校优秀公共艺术课程展示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四川省首届普通高校优秀公共艺术课程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2. 普通高校优秀公共艺术课程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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