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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8-12-04 19:11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川教厅办函〔2018〕92号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

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9)”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是国家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履行责任担当、确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安排,省内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包括民办和当年升本的学校,不包括2018年新设学校),应按照要求,实事求是、认真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简称《院校年报》)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提交“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简称《企业年报》);鼓励其他高职院校主动联系并推动实际参与院校人才培养的企业提交、发布《企业年报》。

二、编制内容

(一)院校年报。

各高职院校通过《院校年报》要重点展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高职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有效举措;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典型案例;培育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促进就业创业、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的具体做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主要成效;全面体现院校在高职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成绩、问题和对策。各部分内容要强化定量分析、数据支撑,体现年度增量、避免重复。《院校年报》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

1.正文要求。正文字数控制在1-2万,内容应包括学校概况、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七部分(标题不限)和“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等六张表格,其中“学生反馈表”为新增项,“国际影响表”和“服务贡献表”中个别指标有所修订(各项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详见附件)。六张表格除须在报告中展现外,还需登录“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报送系统”填写上传。正文结尾需落款《院校年报》执笔人。

2.附件要求。《院校年报》除上述内容外,还需附带以下材料:

(1)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该声明需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附在《院校年报》首页,格式见附件8;

(2)“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等六张数据表格,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纸质版采用附件2-7,电子版为“年度报告指标”,采用附件9);

(3)推荐上报2-3个典型案例,案例名称应突出主题,内容言简意赅、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200-300字左右,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

(4)推荐上报2-3张代表性照片,应以契合主题的特写照为主,以电子版(JPEG格式)报送;

(5)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

(二)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是落实“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体现,应重点从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编制。

(三)标题格式。

1.《院校年报》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

2.“年度报告指标”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2019)”;

3.“典型案例”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典型案例(2019)”;

4.“代表性照片”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图片主题”;

5.“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2019)”;

6.《企业年报》名称统一为“***(企业全称)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学校全称)”。

三、报送与发布

各高职院校负责本校的《院校年报》和实际参与本校人才培养的企业发布的《企业年报》的报送工作。

(一)公文报送。各高职院校应以正式公文形式将有关材料签章后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1.正式公文(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PDF扫描件,文中须附报送年报的学校和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后须加注所联系的院校);

2.《院校年报》(含附件,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Word、Excel格式);

3.《企业年报》(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

(二)网上提交。教育厅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步审核,各高职院校在该段时间内如若未接到整改通知,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登录“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主页“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年报(word版,并以.doc后缀命名,“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院校年报》首页),填写和提交六张表格数据(填写完毕“保存”后须点击“提交”按钮)。

(三)年报公布。各高职院校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首页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我厅将在四川高职高专教育网(www.sctech.net.cn)上集中发布各校上报的年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编制、发布和报送质量年度报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职责分工,切实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高职院校应重视质量年度报告的内容框架、数据规范和报送工作等方面的合规性,进一步提高年报编写质量。教育厅将对各院校年报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工作通报。

(三)2019年《院校年报》《企业年报》的基本编制要求和发布范围同上一年度,未做具体说明的内容及数据填写规范参照以往执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附件9、附件10为我省高职教育情况统计,无需上传至教育部规定的系统。

五、联系方式

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联系人:魏会超、杨小燕,联系电话:028-82686290,电子信箱:scgzyjzx@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蒲子晗,联系电话:028-86110894,QQ群:91622853;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611130)(为保证资料的安全,请采用顺丰邮寄)

 

附件:

1.填写说明

2.“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3.“学生反馈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4.“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5.“国际影响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6.“服务贡献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7.“落实政策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8.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9.年度报告指标

10.综合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格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附件1、2、3、4、5、6、7、8、9、10.zip  (155.31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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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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