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18年度高校
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全省119所地方属普通本专科学校均需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2.各校的年度报告和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格式及内容请参照附件。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校应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情况统计汇总表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pdf格式)和电子件(word格式)于2019年1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高教处,不需邮寄纸质版本。
2.各校年度报告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校全称)”和“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学校全称)”。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校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另附简要文字(电子版)报送我厅高教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高波
联系电话:028-86110643
电子邮箱:scgjsysx@126.com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