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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9-10-15 14:53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各市(州)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0月15日

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要求,特制定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和任务

目标要求: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探索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培养学生建立和养成科学用眼、卫生用眼、保护视力的健康意识和行为,有效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市(州)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15%以上。

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到2030年,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开展“责任强化”行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制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落实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相关部门等各方责任。教育部门做好家庭、学校、学生责任清单的宣传和解读。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家庭、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清单的宣传和解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承担清单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牵头强化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各界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形成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格局。

牵头单位: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30年

(二)开展“制度保障”行动,促进“一增一减”落实。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每天校内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目标要求,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坚决保障课间10分钟休息时间,探索建立将体育锻炼纳入课后服务管理制度,适时增加户外、课外活动和体育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电子产品进校园管理规定,有效控制电子产品教学使用范围。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明确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内容,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体育课时和寒暑假体育作业制度,鼓励支持儿童青少年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促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加强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安排,切实减少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

牵头单位: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30年

(三)开展“队伍建设”行动,确保专业指导到位。组建中小学(含幼儿园)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小学健教指委、高校健教指委),主要职责是指导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含幼儿园)和高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对学校环境卫生改造、健康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方面提出精准、专业、科学、严谨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组建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专家队伍,主要职责是科学指导各市(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和视力健康工作,科学分析儿童青少年视力影响因素,开展近视防治方法研究与探讨,向四川省中小学健教指委和高校健教指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各地要加强学校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结合实际探索可行途径,可通过招聘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到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指导制度。加强校医或保健教师在学校预防保健、传染病应急处置、学生视力筛查等方面的技能培训,畅通其能力提升、职务晋升的途径,确保学校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学校健康教育、疾病防控、近视防治等工作。

牵头单位: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21年

(四)开展“普查监测”行动,建立健康电子档案。建立省、市、县三级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体系,实现全省学生视力动态监测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眼睛/视力检查,对视力低常儿童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记载到“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中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学校要建好在校学生的健康电子档案,接收入学儿童转来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实施转移。在学校配合下,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中小学视力筛查,学校要及时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记录到在校学生健康电子档案中。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不少于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各地要合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本地区学生视力监测数据,形成半年和年度监测报告,为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改进意见。监测分析结果作为评价该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和增减情况的主要依据

牵头单位: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30年

(五)开展“常态教育”行动,促进眼健康知识普及。学校要将学生读写坐姿、用眼时长、眼保健知识纳入体育与健康课,作为健康生活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要达到100%,要将科学用眼护眼、预防近视等健康知识要点作为家长会或家校沟通的重要内容,在学期初、末对家长开展宣传教育。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在每年6月6日“全国爱眼日”举行家校联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爱眼护眼良好氛围。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发放的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宣传资料分送入户,重点加强孕产妇、留守儿童的入户宣传,将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制作近视防控公益宣传片、广告、动画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多层次、多角度提升社会宣传效应。

牵头单位: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30年

(六)实施“两项达标”行动,营造良好学习环境。开展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达标工程以及学校课桌椅配备卫生标准达标工程。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以及《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796-2014)等国家标准。制定《四川省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达标改造行动计划》和《四川省中小学课桌椅配备达标改造行动计划》,分年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各地要合理安排投入,推动达标工程实施。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国家工作部署,依据国家有关采光和照明标准要求,适时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开展随机监督抽检、记录并公布。

牵头单位: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23年

(七)开展“示范创建”行动,推广试点先进经验。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和示范校、特色学校遴选建设工作。支持首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成都市和首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成都市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以及宜宾市南溪区的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改革试验区、示范校和特色学校建设培育计划和标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争取全国推广。力争2030年,在全面完成国家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培育省级防控试点县(市、区)10个,改革试验区3个,综合防控示范学校200所,特色学校500所。

牵头单位: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30年

(八)开展“行业规范”行动,加强行业规范监督。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督促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医疗卫生机构虚假、夸大宣传,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虚假广告打击力度,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近视眼镜镜片、镜架等眼镜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涉及眼镜和眼镜片计量、标准化、认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定期公布不合格产品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加大不正当竞争监督执法,加强对眼镜制配、眼视光产品等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依法查处混淆市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至2030年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常抓不懈。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定期情况通报会商机制,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开展情况、措施成效、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进行研究分析,加快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本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节点,加强资金保障,合理安排投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

(三)注重实效,加强评议。从2019年起,在已核实的各地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教育厅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并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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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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