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督委办〔2018〕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省教育厅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依法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
一、依法开展教育督导评估
1.贯彻落实《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督促各地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对规划2018年、2019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开展过程督导、省级督导评估;做好迎接国家2018年对全省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认定的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
4.组织开展“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督促全省“全面改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落实。
5.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试行)》,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6.加强学校管理评价,组织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督促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
7.研究制定《四川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办法》,组织对各地推进特殊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8.研究制定《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专项督导评估办法》,组织对各地高中阶段普及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9.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
11.贯彻落实《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会同省语委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12.制定下发我省《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相关工作。
13.研究制定《四川省中小学党建工作督导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督导。
二、积极开展教育水平监测
14.制定国家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监测工作。
15.完善《四川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16.会同相关处室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
17.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测,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等相关工作。
18.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9.配合有关处室开展全省教育发展情况监测,形成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督导评估监测报告。
三、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保障
20.配合省人大深入研制并力争出台《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
21.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充实教育督导专业力量,完成第四届省督学换届聘任工作。
22.组织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培训。
23.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省级评估,切实开展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
24.加强教育督导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督导评估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