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现将我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4号),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一) 着力推进高考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动高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2015年,我厅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设立了“阳光公示”专栏,公示普通高校招生中的自主招生考生2896人(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152人、高水平运动队358人、享受加分照顾考生455人,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考生42665人,保送生拟录取137人信息;公示成人高校招生中的各类照顾加分考生39100人信息,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考生22323人信息。2015年,全省共录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5.51万人,所有录取信息都进行了公开。
(二)着力推进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成立了四川省教育厅咨询专家团,坚持教育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如《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分别通过网站和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受到各界好评。
(三)加强资源整合,强化了政策解读的力度。省教育厅初步建成了一套覆盖全省所有学校、学生、教师及其他办事群体的在线服务体系,开通了“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征集调查”和“在线访谈”等栏目,通过这些栏目,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全年政策解读发布数18篇。
(四)进一步规范了厅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为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我厅出台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责任主体,加大投入,完成了部门网站改造升级。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厅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省电子政府信息外网门户网站等其他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6758条;通过政务微博全年公开政府信息988条;政务微信公开1600条。全年有9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9项,受理率为100%。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我厅编制了《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关于四川省教育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的情况说明》及《关于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并按要求在教育厅网站进行了公开。
我厅按要求编制、公开了行政职权目录,公开事项包括大项、子项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按要求全部在行权平台上运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打算
我厅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2016年,我厅要更加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