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现将我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情况
我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一是着力推进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成立了四川省教育厅咨询专家团,坚持教育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如《四川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指导意见(2014-2020年)》分别通过网站和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受到各界好评。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强化了政策解读的力度。省教育厅初步建成了一套覆盖全省所有学校、学生、教师及其他办事群体的在线服务体系,开通了“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征集调查”和“在线访谈”等栏目,通过这些栏目,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厅机关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厅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加强了公开载体和平台的建设,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厅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省电子政府信息外网门户网站等其他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7542条;开设政务微博2个,通过政务微博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200条;政务微信公开80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全年有2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20项,受理率为100%。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库〔2014〕20号)要求,编制了《四川省教育厅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关于四川省教育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的情况说明》及《关于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并按要求在教育厅网站进行了公开。
我厅按要求编制、公开了行政职权目录,公开事项包括大项、子项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按要求全部在行权平台上运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我厅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更加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