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8日9:00—11:00(逾期未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303办公室。
3.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2) 报名信息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计划财务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10301001)需所在单位出具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或审计工作经历的证明;国际交流合作处管理岗位(岗位编码:10302002)需所在单位出具具有2年及以上外事工作经历的证明1份;
(7)国际交流合作处管理岗位(岗位编码:10302002)需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8)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5.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6.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我校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造成某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公告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四、其他
参加此次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学校门禁系统刷卡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