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委员”改革试点,探索“3+2”法治教育新模式,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不断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一、“三级联动”推动校园法治委员先行先试
教体局、司法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校园法治委员试点方案》,在全市直属及各区县遴选10所具有代表性的小学、初中、高完中、九年制学校“校园法治委员”试点,着力在普法宣传、法治活动开展、学法、用法等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依法治校工作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市县两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关工委、妇联等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治理机制。邀请政法部门领导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聘请法检两院、公安部门专业人才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法治委员”建设工作,在普法、用法方面积极发挥司法部门的指导作用,引导师生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学校治理,协调校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鼓励指导各校按照要求和“模板”结合校情制定具体方案,丰富法治教育载体,创新“校园模拟法庭”“现场庭审进校园”等教育形式,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开展学法培训、研讨、矛盾纠纷摸排与化解等工作。在试点实践过程中及时收集反馈学校领导层、中层干部、班主任、普通教师、学生、社团对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两种模式”推进学校法治教育落地见效
低龄段采取学校主导型运行模式,由学校成立校园法治委员会,统筹指导校园法治委员工作,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的共育模式,校园法治委员会由学校、家长、学生三类“法治委员”构成,合力开展法治教育。构建“346治理模式”(“学校法治委员”“家长法治委员”“学生法治委员”三级委员;《法治委员遴选管理制度》《法治委员管理办法》《法治委员培养激励制度》《优秀法治委员评比办法》四项制度;法治宣传、培训、研讨、讲法、调解、谏言六项活动)促使校园法治委员工作有组织体系、有制度保障、有活动载体。高龄段采取学生主导型运行模式,由学生会、团委学生干部组成的校园法治委员会领导学生法治委员工作,组建学生法治社团或法治宣讲团,自主开展法治教育。富顺县第二中学校由学生会、团委学生干部组成校园法治委员会,领导各班学生法治委员工作,组建法治主题学生社团——“火云法治社”,由学校安排教师进行不定期指导,近两年该校学生违纪事件大幅减少,校园内打架斗殴基本未发生。自贡市第六中学校选派12名学生法治委员组建法治宣讲团,两年到各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8场,受益师生4000余人次。
三、“多点发力”推动校园法治水平不断提升
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弥补传统说教不足,实施校园法治委员试点,变“教师讲”为教师引导下的“学生讲”“学生做”,开展以学生为本的参与式、体验式、情境式法治活动,指导学生从实践中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在参与学习宣传的过程中提高对法的认知、在协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学习对法的运用、在参与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强化规则意识、法治思维。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打造“蓝精灵”法治项目,指导带领学生法治委员走出校园、走进社区,普及法律知识;自贡六中创新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编写案例剧本,让学生扮演庭审角色,让学生感受法律威严。将“法”的宣教融入“治”的行动,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有效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切实推动学校法治工作。通过校级法治委员会议,修订学校章程,推行校务公开,鼓励教师法治委员、家长法治委员参与依法治校监督管理,形成依法治校新格局,有效助推学校治理能力的提升。2018-2019年,自流井区光大街小学借力校园法治委员会,有效防止欺凌事件10起,调解学生矛盾纠纷30余件,成功转化校园“小霸王”1名,帮助提供有效线索找回出走学生1名;富顺县第二中学校在校园法治委员助力下,26起学生矛盾在苗头初期被化解;汇东实验学校实行“一班一委员”“一班一台账”,两年累计调解学生矛盾纠纷100余件。